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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安“薪”年 青岛中院调解一起2.4亿元再审审查案件

2019-01-25 17:44 作者:青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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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1月25日讯 (记者 李泠慧 通讯员 时满鑫 何文婕)2018年5月8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律师参与化解民商事申请再审案件调解中心,在民商事申请再审案件中引入律师调解制度。近日,该调解中心再次发力,成功调解一起标的额2.4亿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再审申请案件,保障了年底农民工工资发放。

2011年9月22日、2012年9月12日,青岛某集团有限公司先后中标青岛市城阳区某社区招标的旧村改造一期、二期工程项目。2018年6月28日,某集团有限公司以某社区违反合同约定逾期支付工程款为由将某社区诉至青岛中院。青岛中院判决某社区向某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及利息、停工损失、违约金等2.4亿余元。2018年11月20日,某社区以原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为由申请再审。

青岛中院立案二庭收到申请材料后,根据《关于在民商事申请再审案件开展律师调解工作的意见》,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移交律师参与化解民商事申请再审案件调解中心。律师调解员深入研究当事人提供的再审申请材料后,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促使某社区先行支付工程款8000多万元,解决了某集团有限公司年底支付农民工工资及部分材料款的燃眉之急,对剩余款项也达成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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