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为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提供青岛经验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市委市政府日前印发《青岛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全力推动“五大振兴”,加快构建“三大体系”,推动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凝聚乡村精气神,重塑新时代城乡关系,着力在都市现代农业、农村创新创业、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综合改革等方面率先突破,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提供青岛经验和模式。到2050年,青岛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高水平实现。
《规划》确立了三个阶段的发展目标:到2022年,青岛乡村振兴取得重大突破,农村经济发展优化升级,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和全要素生产率不断提高,农村经济综合实力进入全国第一方阵;乡村生态环境显著改善,乡村优美宜居,胶东特色村居魅力彰显,全市40%以上的村庄建成美丽乡村,打造“红瓦绿树、碧海蓝天”乡村版;乡村文明程度显著提高,乡村文化活力进一步激发,乡风文明、家风良好、民风淳朴的新时代社会主义文明乡村基本建成;乡村治理能力显著增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体系基本形成,平安乡村创建成效明显,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农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8万元,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显著提高,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走在全国全省前列,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变为现实。
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率先实现。农业结构得到根本性改善,农民就业质量显著提高,相对贫困充分缓解,全体农民共同富裕走在全国全省前列;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健全;农村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目标基本实现。
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高水平实现。
根据《规划》,青岛将坚持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双轮驱动,统筹城乡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优化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分类有序推进乡村振兴,构建“三带展开、三区保护、百村示范、千村提升”的乡村振兴总体布局。
根据《规划》,青岛将全力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五大振兴”,夯实乡村振兴根基。其中,在产业振兴方面,将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推进百万亩粮食种植业、百万亩园艺农业、百万吨“蓝色粮仓”和百万吨畜牧业建设,打造农副产品加工、农产品批发两个千亿级产业和乡村旅游、农村电商两个百亿级产业,培育百个农品品牌、千个农业园区、万户经营主体,加快质量兴农、科技兴农、创业富农,建设都市现代农业领航区和农村创新创业集聚区。
为推动乡村振兴,青岛将把制度建设贯穿始终,用好改革开放“关键一招”。根据《规划》,青岛将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着力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率先构建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农业开放合作新格局,打造乡村振兴综合改革试验区。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到2022年,全市常住人口、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分别达到75%和65%左右。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加快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到2020年,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
▲2019年1月14日青岛日报3版截图
2022:四成以上村庄基本实现现代化
——解读《青岛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市委市政府日前印发《青岛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全力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动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凝聚乡村精气神,重塑新时代城乡关系,着力在都市现代农业、农村创新创业、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综合改革等方面率先突破,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提供青岛经验和模式,为全面建设好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作出积极贡献。
发展目标:青岛乡村振兴取得重大突破
根据《规划》,到2022年,青岛乡村振兴取得重大突破,全市40%以上的村(社区)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农村经济发展优化升级。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加快构建,现代高效农业增加值占农业增加值比重达到25%,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和全要素生产率不断提高,农村经济综合实力进入全国第一方阵。
乡村生态环境显著改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格局加快构建,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基本实现村内道路“户户通”,乡村优美宜居,胶东特色村居魅力彰显,全市40%以上的村庄建成美丽乡村,打造“红瓦绿树、碧海蓝天”乡村版。
乡村文明程度显著提高。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深入实施,县级及以上文明村镇达标率超过80%,乡村文化活力进一步激发,乡风文明、家风良好、民风淳朴的新时代社会主义文明乡村基本建成。
乡村治理能力显著增强。农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普及率达到100%,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体系基本形成,平安乡村创建成效明显,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
农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8万元,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显著提高,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走在全国全省前列,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变为现实。
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率先实现。农业结构得到根本性改善,农民就业质量显著提高,相对贫困充分缓解,全体农民共同富裕走在全国全省前列;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健全;农村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目标基本实现。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高水平实现。
发展布局:三带展开、三区保护、百村示范、千村提升
根据《规划》,青岛将坚持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双轮驱动,统筹城乡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优化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分类有序推进乡村振兴,构建“三带展开、三区保护、百村示范、千村提升”的乡村振兴总体布局。
三带展开。统筹全域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引导城乡融合发展,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将生态中轴发展带、滨海综合发展带打造成乡村振兴的示范带,打造北部突破发展带,形成分工明确、梯度有序、开放互通的城乡空间结构体系。
三区保护。牢固树立、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落实国家主体功能区划,加强崂山、大泽山、大小珠山山脉等生态屏障保护,严格生态红线管控,因地制宜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培育休闲农业、森林旅游等新兴业态,打造“一户一处景、一村一幅画、一镇一天地”的大美格局。
百村示范。顺应乡村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依托乡村资源禀赋,推进村庄差异化发展,打造100个左右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探索创新多元模式和成功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健康有序实施。
千村提升。按照“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有序引导人口向城镇和中心社区集聚、产业向园区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建设农村新型社区和美丽乡村,调整优化村庄用地布局,优化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加快提升1000多个农村新型社区服务中心所在村 (社区)产业发展、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带动周边村庄发展。
五大振兴: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
根据《规划》,青岛将全力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五大振兴”,夯实乡村振兴根基。
●产业振兴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是基础。产业振兴在该《规划》中占据了最大的篇幅。根据《规划》,青岛将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推进百万亩粮食种植业、百万亩园艺农业、百万吨“蓝色粮仓”和百万吨畜牧业建设,打造农副产品加工、农产品批发两个千亿级产业和乡村旅游、农村电商两个百亿级产业,培育百个农品品牌、千个农业园区、万户经营主体,加快质量兴农、科技兴农、创业富农,建设都市现代农业领航区和农村创新创业集聚区。
在加快农业转型升级方面,将建设百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到2022年,建成粮食生产功能区300万亩;发展百万亩高效园艺农业,到2022年,建成100万亩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形成一批百亿级特色农业产业集群;建设百万吨“蓝色粮仓”,到2022年,水产品产量稳定在125万吨左右,海洋牧场面积达到15万亩;发展百万吨高端生态畜牧业,到2022年,畜禽规模化养殖比重达到90%,全市肉蛋奶总产量达到110万吨以上。
在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方面,将提升农副产品加工业,到2022年,培育10家以上年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企业,农副产品加工业营业收入达到2000亿元,农副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80%;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提升以产销对接为主的农产品流通网络,到2022年,产地批发市场年交易额达到1000亿元,农村网络零售额达到370亿元。
在建设特色小镇方面,将建设大泽山葡萄小镇、灵山卫东方文化小镇等11个省级特色小镇,海青茶园小镇、灵山玫瑰小镇等10个市级特色小镇。依托特色农业小镇,整合“山、水、田、林、文”等资源要素,打造集现代农业、休闲旅游、田园社区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培育灵山玫瑰、山后人家等田园综合体。
●人才振兴
乡村振兴必须破解人才瓶颈制约。青岛将把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创新完善引才、用才、育才体制机制,畅通智力、技术、管理下乡通道,激励各类人才在农村广阔天地大施所能、大展才华、大显身手,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人才队伍。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建立职业农民制度,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和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分类型、分层次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到2022年,培训新型职业农民10万人左右。
壮大农村专业人才队伍。集聚农业科技人才,加大农业科技领军人才引进培养力度;集聚农村实用人才,到2022年,农村实用人才规模达到25万人,农村从业人员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比重达到10%。
鼓励各界人才投身乡村建设。支持人才下乡,鼓励能人回乡,引导企业兴乡,为乡村振兴注入现代生产元素和人力支撑。
创新农村人才发展机制。创新培养开发机制,到2022年,农村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9年;强化支撑保障机制,鼓励人才在城乡间、农业和非农产业间双向流动。
●文化振兴
乡村振兴要以乡风文明为保障。青岛将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促进文化兴盛,提振农民精气神。
培育乡村文明新风尚。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坚持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三管齐下”,以家风促村风带行风,推动形成家风正、村风淳、行风清的良好社会风尚,推进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个人品德建设。
弘扬乡村优秀传统文化。留住乡村记忆,加强“乡村记忆”工程建设,到2022年,建设10个“乡村记忆”村落、20个“乡村记忆”博物馆;振兴特色文化,推进“蓝谷文化带”“沽河历史文化轴”“崂山文化带”等建设;发掘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乡村文化时代内涵和表现形式。
提升乡村公共文化服务。加强乡村文化阵地建设,评选一批镇 (街道)综合文化站、村 (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提升乡村文化服务供给水平,把更多优秀戏曲、书刊和文艺演出送到农民中间;培育壮大乡村文化队伍,引导返乡下乡人员结合自身特长,发展传统工艺、文化创意等产业。
●生态振兴
乡村振兴,生态宜居是关键。青岛将以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以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治理为重点,推动乡村生产生活生态深度融合,让美丽乡村、绿色田园成为美丽青岛的底色,让良好生态成为乡村振兴的有力支撑,打造美丽宜居乡村示范区。
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增强农业发展承载力,到2022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6以上,建成100万亩节水农业示范区;加强农业清洁生产,到2022年,化肥、农药使用量分别较2015年降低6%以上、10%以上;整治农业环境突出问题,到2022年,农业生态环境综合指数达到95%。
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水平,到2022年,农村规模化供水覆盖率稳定在95%以上,农村清洁供暖率达到70%以上;提升青岛特色美丽乡村品质,到2022年,美丽庭院覆盖率达到80%以上。
统筹乡村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强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对生态保护红线区内历史遗留问题逐一登记、分类退出;强化乡村生态系统修复,确保全市湿地面积不低于14万公顷;建设田园生态系统,打造种养结合、生态循环、环境优美的田园生态系统。
推动实现乡村生态资源价值。健全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到2022年,实现对禁止开发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等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发挥自然资源多重效益,进一步盘活森林、湿地、海洋等自然资源。
●组织振兴
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青岛将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
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提升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组织覆盖力、群众凝聚力、社会号召力、发展推动力和自我革新力;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实施农村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行动。
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深化村民自治实践,选出群众拥护的讲政治、守规矩、重品行、有本事、敢担当的村委会班子;推进基层管理服务创新,加快农村社区党群服务设施建设,建立“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
推进乡村法治建设。加大农村普法力度,增强农村基层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在乡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健全率达到100%。
提升乡村德治水平。通过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引导农民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建立道德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实现家庭和睦、邻里和谐、干群融洽。
加强平安乡村建设。健全农村公共安全体系,深化治安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严厉打击黄赌毒盗拐骗和破坏生态等违法犯罪。
制度创新:
乡村振兴改革驱动
乡村振兴,必须把制度建设贯穿始终,用好改革开放“关键一招”。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着力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率先构建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农业开放合作新格局,打造乡村振兴综合改革试验区。
根据《规划》,青岛将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完善居住证制度,稳步推进教育、就业、养老、医疗、住房等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到2022年,全市常住人口、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分别达到75%和65%左右。
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搭建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平台,鼓励农户通过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承包地。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
加快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分类推进农村集体资源性、经营性、非经营性资产改革,分类施策搞好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推进房屋、集体企业等经营性资产确权到户。到2020年,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
创新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制度,全面落实财政支农惠农政策,加快推进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改革。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担保贴息、民办公助、风险补偿等措施,引导和撬动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
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推进农村金融机构体系建设,提高农村金融便利化水平。创新金融服务产品,引导商业银行发展农村普惠金融,推广“政银保”模式,探索建立农业巨灾风险分担机制和风险准备金制度。
(本组稿件记者 沈俊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