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海洋强国建设,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进一步关心海洋、认识海洋、经略海洋”的指示精神,引导青少年保护海洋生态和自然资源,总结青少年海洋教育经验,推广海洋教育成果,提升海洋教育水平,在国家海洋局宣传教育中心、中国教育学会、中国海洋大学、青岛市教育局的指导下,青少年海洋教育协同创新中心现面向全国大学、中小学校和相关单位开展首届全国青少年海洋教育优秀案例征集活动,具体事宜如下:
一、活动名称
2018年全国青少年海洋教育优秀案例征集宣传活动
二、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国家海洋局宣传教育中心、中国教育学会、中国海洋大学、青岛市教育局
主办单位:青少年海洋教育协同创新中心
承办单位:青岛市教育学会
三、征集范围
各地开展海洋教育的大学、中小学,以及在海洋教育方面承担了社会责任的科研院所、企业以及其他单位。
四、提报形式
案例提报坚持自愿原则,可以是文字、视频、课件,但必须是已具体实施并取得良好效果的案例。
以文字形式提交的案例:每个案例4000-6000字,需包括以下几个部分:案例单位介绍;海洋教育创新工作做法,包括硬件建设、课程开发、教育实践;成果展示;经验总结。每个案例应提供7份纸质版和一个PDF格式的电子版,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纸质版寄送到指定地址。
以视频形式提交的案例:每个视频5-10分钟,制式为HDTV1080P以上。并附带一份文字形式的解说词电子版,以及一套同制式的未加字幕和配音的视频素材,拷贝1份U盘,寄送到指定地址。
以课件形式提交的案例:每个课件要图文并茂,可以插入视频、音频,要求在无人讲解的情况下能够把所介绍的案例表述清楚。每个案例拷贝1份U盘,寄送到指定地址。
单位或个人均可推荐和提交案例参加征集活动,提交表格(见附件)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五、案例推广
本次活动主办方将组织第三方专家对征集到的青少年海洋教育案例进行遴选推荐,最终选出“青少年海洋教育优秀案例”50个,在全国范围进行宣传和推广。鼓励中西部地区学校提报案例。
1.集中开展一次“全国青少年海洋教育优秀案例”现场交流宣传活动(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2.将推选出的优秀案例以媒体刊登、印制汇编、制作视频、交流研讨等形式在全国进行宣传和推广;
3.对推选为优秀案例的,向提交案例的单位或个人颁发“全国青少年海洋教育优秀案例”证书;
4.向所有提交案例的单位和个人赠送本次活动成果“全国青少年海洋教育优秀案例”汇编。
六、截止日期及邮寄地址
案例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1月20日
邮寄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延安一路29乙,青岛市教育学会收,邮件注明“青少年海洋教育优秀案例征集”字样,文字材料直接发至邮箱。
邮箱:qdsjyxh@163.com
联系人:卢众
联系电话:(0532)81703640 13953232639,卢老师
(0532)8170363413964295295,王老师
附:全国青少年海洋教育优秀案例提交表
青少年海洋教育协同创新中心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