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12月6日讯(记者 潘旭 通讯员 陆涯青 张玉波)今天记者从青岛市税务局了解到,10月1日开始执行的个人所得税改革过渡期政策,在岛城平稳落地。根据税法规定,扣缴义务人扣缴的税款,应在扣缴税款当月终了后的次月15日内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10月份执行过渡期政策的实际效果,在11月份申报期已经显现。据青岛市税务局统计,在11月份征收期内,青岛市共有104.81万人按照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过渡期政策缴纳工薪所得个人所得税,与执行原有政策相比,纳税人数和纳税额都大幅度减少。新修订个人所得税法过渡期政策的减税效应明显,纳税人如期享受到减税红包。
效应显著,中低收入人群获益最大
按新修订个人所得税法过渡期政策规定,扣缴义务人10月1日后实际支付员工的工资薪金,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基本扣除费用由3500元提升至5000元,并按新税率表计算税额。
根据统计,与以往月份相比,全市有47万人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10月份缴纳个人所得税的104.81万人,税负也有不同程度的降低;中低收入者减税获得感最强,10月份适用25%以下税率的104.04万人,与改革前相比,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减少2.4亿元,降幅近47%,本次改革面向中低收入者实施减税的目标得到了一定体现。
健全保障,红包落袋准确彻底
党中央、国务院对个税改革高度重视,作出了让更多纳税人享受改革红利的庄严承诺。青岛市税务局专门成立个税改革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主动作为,千方百计把这项惠及青岛百姓的重大税制改革措施落实好。
一是广泛宣传辅导。青岛市税务局组织了“百名局长进大厅、百名志愿者宣传、百家中介全覆盖、百名专家顾问团、百家企业面对面、百个新政监测点”等专项活动,对扣缴义务人进行了广泛宣传辅导,对重点企业上门辅导。
二是健全服务保障。12366纳税服务热线设置个税专线解答纳税人咨询,过渡期政策实施期间,专线日接话量在500人次以上。“十一”长假期间安排专人值守,及时处理纳税人的咨询和诉求。
三是做好应急处理。对涉及到税改的问题,即查即改。对纳税人反映的个别企业未准确执行过渡期政策的情形,市税务局马上派人实地核实,辅导企业按新法扣缴个税,对多征税款办理退税,确保在执行过渡期政策上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再接再厉,做好专项附加扣除准备
在继续保持过渡期政策平稳实施的基础上,提前做好新个税法明年1月1日全面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人民及时享受到个税改革的第二个大礼包——“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一是做好系统支持准备。实现“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的网上申请传递,便民办税,打造可靠便捷的网络系统,让纳税人不跑腿、少跑腿;二是做好数据基础准备。核实自然人身份信息,实现全国范围内的个人涉税信息的“一人式”归集;三是做好后续管理准备。结合实名认证和大数据分析,完善事后抽验和实施信用管理制度,打造良好的个人所得税征管氛围;四是做好宣传培训准备。成立个税讲师团,对全市所有扣缴义务人进行全覆盖培训,帮助企业正确履行扣缴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