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一段名为“哈文的文”的伤感短文在网上流传:“当灾难来临,恋人逝去……你才懂得爱与被爱的珍稀。”有媒体称该短文是李咏去世之后,哈文在朋友圈写下的内心感悟。对此,记者向哈文公司工作人员及其朋友求证,对方表示并没有在自己的朋友圈中看到哈文发布此文章,而且就文风而言,也不像哈文的风格。(10月30日荔枝网)
很显然上述“哈文的文”是在蹭热点。上述所谓的“哈文的文”摘录自媒体公号“闲时花开”发表的《重庆公交坠江事故:每次出门前,请好好抱抱我》一文。而其作者是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专栏作者刘娜,且阅读量已过10万+。很显然,所谓的“哈文的文”,非但“张冠李戴”,并且是“摽窃之作”。
而假借哈文发表《哈文的文》怀念李咏,的确能够引爆人的眼球。加之里面的内容切合时宜,也就很容易成为爆款。并且一旦与流量勾连,也能够大赚一笔。不过,此举十分龌龊。一则不仅无视哈文的权益,也是对逝者的不尊重;二则更是对原创者刘娜权益的侵害,更是对受众的不负责任。
“消费”逝者须有度。诚如报道,自李咏生病以来,哈文从未在社交平台上表露过与之相关的任何信息,微博除了“早安”也未发表过个人情绪感慨。但是,当李咏去世的消息公开后,各路媒体以及自媒体,显然嗅到了话题与热度的契机,各种消息也蜂拥而至,比如,哈文公司解散传闻就不属实。这显然是对逝者及其家人的不尊重。
这也就难怪原文作者刘娜情绪激动,也表达了自己鲜明的立场:“我不理解他们的目的是什么,但是请停止这种伤害别人的造谣行为。如有必要我会采取法律手段来解决此事。”但从目前看,一些网站依旧挂着“哈文的文”,并当作鸡汤文来秀,甚至用来吸金。
自媒体时代,人人都可以成为发声筒,但都应该要有底线。一要遵循法律法规边界,逾越此必然难逃法律惩戒;二要遵循道德边界,逾越此必然饱受诟病。而“哈文的文”无论始作俑者是谁,无论其目的何为,此行径,均逾越了法纪与道德边界,无疑是网络世界里的一股“毒流”。
减少此类现象,网民的守法自觉很重要,尤其是运营自媒体号,更须增强版权意识,尊重他人。换位思考一下,如果自己的亲人去世后,也有人拿来“消费”且无底线,自己的内心可会好受?(杨玉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