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涨工资,今年你调了吗?截至目前,至少已有13个省份发布了201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为企业给员工涨工资提供了参考依据。
6地基准线不及上半年GDP增速
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是政府对企业工资分配进行宏观调控的一种制度,是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基本依据。由基准线、上线(又称为预警线)和下线构成。
据中新经纬不完全统计,截至9月5日,至少已有上海、天津、山西、江西、福建、内蒙古、山东、河南、四川、陕西、吉林、安徽、云南等13个省市公布了201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此外,广西发布了201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通知(征求意见稿),拟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率11%作为企业工资增长的上线,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率7%作为企业工资增长的基准线,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率2%作为企业工资增长的下线。
企业可按照当地的工资指导线安排职工工资增长。从13省市的指导线涨幅来看,在上线方面,多在10%以上,上海、江西均没有设上线。大部分地区基准线在7%左右,下线则多在3%左右。
此外,中新经纬梳理上述13省份企业工资基准线与各地上半年GDP增速数据发现,江西、福建、四川、陕西、安徽、云南等6省基准线不及当地上半年GDP增速。
“重点照顾”一线职工
中新经纬注意到,多地在201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中要求,要着力提高一线职工工资水平。
上海要求,应当努力提高工资水平偏低的生产服务一线岗位人员工资水平,一线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应当不低于本企业职工工资的平均增长幅度,企业高管的工资增长幅度应低于本企业职工工资的平均增长幅度。
吉林提出,各用人单位要优先保证普通职工特别是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岗位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的工资增长,其平均工资增幅应不低于本单位管理人员平均工资增幅。
福建提出,企业在确定职工工资增长时,要注重提高工资水平偏低的生产一线职工的工资水平,使生产一线职工工资增长幅度不低于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同时,企业要实行生产一线职工与经营者工资增长挂钩机制,生产一线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不增长的企业,经营者工资也不宜增长。
所有企业都要给职工涨工资吗?
在企业工资指导线公布后,有人会问,是要求所有企业给职工涨一样多的工资吗?
事实上并非如此。中新经纬发现,根据企业经营情况和经济效益的不同,各地对企业给出了不同的职工工资增长指导意见。
如,福建要求,企业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可围绕基准线安排工资增长;企业经济效益增长较快、工资支付能力较强,但职工工资水平偏低的,可以高于基准线安排工资增长,但不宜超过工资指导线上线;企业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缓慢的,可在下线和基准线之间安排工资增长。
多地还明确,企业确因生产经营困难,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同意,可低于工资指导下线(含零增长或负增长)确定工资水平,但其支付给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多地指导线下调是否意味工资负增长?
与2017年相比,多地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和上线有所下调,如,天津今年基准线为7.5%,上线为12.0%,分别比2017年下调1.5和2.0个百分点。
也有地区的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上调。与2017年相比,山西基准线从8.0%升至8.5%,上线从12%上调至12.5%,下线与去年持平。
企业工资指导线下降,是不是意味着工资会进入负增长?当然不是。据经济参考报报道,有地方人社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工资指导线制度的重点在于引导企业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只要三条指导线——基准线、下线、上线都不是负数,就意味着政府指导的职工工资增幅都是呈上涨趋势的。
企业涨工资是强制性要求吗?
很多人想知道,公布工资指导线,是强制要求企业给员工涨工资吗?答案是否定的。
据悉,工资指导线是政府向企业发布的年度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属于指导性信息,并不具备强制约束力,但工资指导线可为企业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以及企业自身合理确定工资增长水平提供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