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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起交通违法处理实行人脸认证?福建省交警总队辟谣

2018-09-01 09:45 作者:张智萍 来源: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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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号起所有违章处理执行人脸认证,高清违章只能违法本人处理,到9月1号还没处理的违章会全部累积到车主名下……”近日,这样一条“温馨提示”在朋友圈里流传,让不少网友心里发慌。福州车主小钟忐忑地询问记者:“我的分数不够扣呀!怎么办?”

东南网记者在网上查询发现,类似信息已在多个论坛、贴吧、微信公众号及新浪微博中扩散。究竟是真是假?记者通过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确认:最近并无这方面的新规。

消息到处传

小钟向记者展示了自己的朋友圈。一张提示牌的照片,环境貌似单位的办事大厅,上面“温馨提示”:公安网正在调试系统,自9月1号起,所有违章处理执行人脸认证,违章大户将面临扣车……提示牌的下方附有办事步骤和违章查询,右下方还有一个女警的卡通头像,给人一种交警部门办事窗口的感觉。

然而记者注意到,提示内容在表述上极不规范,甚至错误百出——“人脸认证”写成了“人证脸认证”,9月1日写作“9月1号”,“车主本人扣废证”表述不清,一段文字还时而漏了句号连成一片,时而用空格代替标点,时而用上极不严肃的口语,完全不像交警部门的官方告示。而且,该“温馨提示”上没有单位、时间等落款。再细看照片背景,玻璃门的贴条上显然有个雷克萨斯的标志,后面的“LEXU”依稀可辨。可以推测,照片的拍摄地点是在雷克萨斯的汽车展厅。

虽然漏洞百出,核心消息却不径而走。东南网记者通过搜索发现,“9月1日起或将同步实行机动车实名制和违章人脸识别”等类似信息已在今日头条、东方头条、果乐头条、品略网、易车网、百度贴吧以及不少微信公众号和新浪微博中扩散。具体内容大同小异,相同的是,所有图片和相关告示均未出现明确的单位和地域名称。

车主心慌慌

“9月1号之后还有违章没处理的,全部累积到车主名下,不能代办!”时值8月下旬,这样的消息让很多网友不再淡定。

百度茌平吧里,网友“嗳锝很埘绱”发贴询问:“是真的假的呀,有知道的大神吗?”该网友透露:“驾驶证分数只剩1分了,还有9分的违章没处理,现在在外地回不去。”配以大哭的表情表达内心。百度巴中吧里,网友“Boomgo2012”以“倒计时30天!政策随时变!”为题发布了这条消息,并热心提醒:“有违章尽快处理吧,违章价格到时将大幅上涨,不要花更多的钱去处理同样的事情甚至处理不了。”有网友跟贴追问:“这(告示)是哪里贴的?”也有网友展开讨论:“我朋友说车子是谁的就算谁的违章,吓死我了!”

茌平属山东省聊城县管辖,而巴中在四川省境内,可见消息的波及范围之广。而福州小钟的朋友圈里,一位备注了“人保”的朋友也转发了消息照片,还心急火燎地提醒:“9月1日,9月1日,9月1日……还有10多天就新政策了,请抓紧办理,别到时说我没提醒您,扣证,扣车……”小钟很纠结地说:“我的驾驶证日期是9月底,没这茬的话马上就有新的12分了,绰绰有余。”

交警总队:并无新规

记者以车主身份致电福州市交警支队,工作人员告知:目前没有接到这样的通知,“没有拍清人脸且低于200元的交通违法,到窗口处理不予扣分”。

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交管处秩序科副科长林鑫也明确向记者表示,省里的交通管理政策均由该科室经手,最近并没有这方面的新规,“9月1日后没处理的违章全部累积到车主名下”的说法更是子虚乌有。

针对车主关心的记分问题,林鑫具体指出,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的要求,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违法时,必须由违法者持本人相关证件前往处理,然而从前,一些车主为了避免记分超出12分,通过借用他人驾驶证甚至买卖分数的办法来处理交通违法,由此催生了大量的黄牛。为了防止这种现象,省公安厅于2017年6月规定:监控证据并未记录下驾驶人图像时,只对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实施处罚,不予记分;如果记录下的驾驶人图像经民警确认为不清晰或不完整,也不予记分。

“不过,这是我们省的特殊规定,只有到省内的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才能执行。”林鑫告诉记者,“交管12123”是国家公安部开发的APP,无法执行地方政策,通过这个APP处理违章仍需记分。据了解,“交管12123”APP必须绑定机动车和驾驶证,一辆机动车可同时绑定三张驾驶证。

“未来,处理交通违法不仅要由违法者持本人证件前往窗口,还要现场拍摄照片,比对公安内网人口信息库,以确保相关操作更加严谨。”林鑫提醒,广大车主应谨慎驾驶严守交规,不宜以身试法心存侥幸。(记者冯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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