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参军入伍相关政策
一、参军入伍条件
(一)征集对象及年龄要求
男兵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同等条件下,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大学生征集对象包括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刚被录取的大学新生四类。
男兵征集年龄为2018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以放宽至24周岁。可以征集年满17周岁,本人自愿应征的高中学历毕业生。
女兵征集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女兵征集年龄为2017年12月31日前年满17至22周岁。
(二)基本身体条件
应征入伍的公民要身心健康、体魄强健。其中,有以下几项基本条件。
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
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0.4),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0.3)。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潜水员、潜艇人员、空降兵外合格。
征兵体格检查主要包括:外科、内科、耳鼻咽喉科、眼科、口腔科、辅助检查、士兵职业基本适应性检测。
(三)基本政治条件
主要内容包括:应征公民的个人基本信息、政治面貌、宗教信仰、婚姻状况、毕业(就读)学校、文化程度、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现实表现、奖惩情况,以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家庭成员是指本人父母(监护人、直接抚养人)、未婚兄弟姐妹;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是指已婚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参军入伍程序
(一)男大学生参军入伍基本程序
兵役登记。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以往已经参加过兵役登记的可直接进行网上报名。
应征报名。在“全国征兵网”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持此表到学校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并提交该表。
初检初考。军地有关部门对报名大学生现实表现、身体、病史等情况进行初检初考。
预征管理。从初检初考合格人员中择优确定预征对象,由学校或镇(街道)武装部统一登记造册,加强管理教育。
预定兵。6月底前,区(市)兵役机关组织在青报名大学生进行体检、政治考核,并与合格人员签订预征协议。
复检复审。8月底,区(市)兵役机关组织预定兵人员进行必要的身体复检和政治复考。
审批定兵。9月上旬,区(市)征兵办公室召开定兵会议,对体检、政治考核双合格大学生择优定兵。
起运报到。9月10日起,组织定兵人员起运报到。
6月底前未参加体检和政治考核的男性大学生,在8月5日前仍可以进行报名应征,兵役机关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安排大学生体检政考。
(二)女大学生参军入伍基本程序
网上报名。通过“全国征兵网”报名应征(2018年的报名时间为6月25日-8月5日18时)。
确定初选对象。网上报名结束后,报名系统将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核,自动确定初选预征对象。
初检初考。初选预征对象持相关证件参加兵役机关组织的初检初考。
体格检查。通过初检初考者,按兵役机关通知参加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
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合格且综合素质考评分数较高者,参加政治考核。
审批定兵。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均合格者,兵役机关按照综合素质考评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入伍对象。
友情提示: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依据报名人员当年高考相对分数[高考相对分数=(1-当年高考成绩在本省的排名次序÷当年本省的高考总人数)×100],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选择各省(市、自治区)6倍征集任务数的女青年作为初选预征对象。未参加夏高考的,高考成绩按零分计算。
三、参军入伍政治账
可以提干。主要条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26周岁,其中三本毕业的还应当担任班长(副班长),或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被评为军事训练标兵;入伍一年半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等。
可以报考军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招生办公室专科统一录取且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高校新生即当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考入高校直接入伍可保留学籍,入伍一年半后可报考军校。
可以优先选取士官。对取得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大学毕业生士兵,首次选取为士官的,参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直接招收士官的有关规定授予士官军衔和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即大专学历士兵服役2年后直接选取为初级士官中士第一年;本科学历士兵服役2年后可直接选取为初级士官中士第二年。
四、参军入伍经济账
国家补偿资助入伍大学生学费。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实行学费返还、贷款代偿或学费资助,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军人津贴工资待遇大幅提升。义务兵服现役两年期间,第一、二年基本津贴分别为850、950元,有班长、副班长职务的,津贴分别增加280元、200元。服役2年转士官服现役期间,初级士官下士工资约为4300元,初级士官中士工资约为5500元,中级士官上士工资约为6300元(不含特殊岗位津贴)。排长中尉军衔的工资约为6400元。
家庭优待、安置金标准提高。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发放(2018年青岛各区(市)发放标准:市南、市北、李沧区19364元,崂山区22176元,城阳区21175元,黄岛区19407元,即墨区19571元,胶州市19948元,平度市18583元,莱西市19026元)。在青岛入伍的大学生(认可的全日制公办、民办高等学校的新生、在校生和毕业生),在享受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基础上增发30%的优待金。到西藏、新疆服役的,分别按此标准的3倍、2倍发放。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部队按照每年4500元标准发放,地方政府发放标准按照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五、参军入伍前途账
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实际需要,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
各地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
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含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基础上适度扩大。
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退役大学生(含高校新生)复学或入学后,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六、全国征兵网注意事项
不能未经兵役登记就直接进行网上报名。
手机号和身份证号码具有唯一性,并与学信网注册信息一致,请报名人员熟记注册号码和密码,如今年不能入伍,以后可以继续使用(包括个人登陆学信网)。
征兵期间,应征青年可登录网上平台,实时查询掌握个人预征、体检、政治考核和预定新兵的进展情况。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相关政策调整、变更请以国家、军队以及各地正式法规文件为准,请及时咨询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兵役机关。)
各区(市)征兵政策咨询电话:
市南区征兵办公室 0532—82966722
市北区征兵办公室 0532—85801319
李沧区征兵办公室 0532—87611040
崂山区征兵办公室 0532—88896738
城阳区征兵办公室 0532—87868700
黄岛区征兵办公室 0532—86989838
即墨市征兵办公室 0532—88520142
胶州市征兵办公室 0532—87213493
平度市征兵办公室 0532—87362221
莱西市征兵办公室 0532—88405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