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山东争取并出台了多项税费减免政策。据测算,落实新的减税降费政策,2018年山东将进一步为企业和社会减轻税费负担约774亿元。
今年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新的减税降费举措,优惠力度不断加码。首先,增值税改革不断深入。国家今年推出三项增值税改革措施,即降低增值税税率、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对部分行业企业增值税留抵税额实行一次性退还政策。其次,企业所得税优惠力度不断加大。自今年1月1日起,将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由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将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近日,又将75%加计扣除的政策适用范围由科技型中小企业扩大至所有企业。再次,政府性收费新出台了“五停两降”减费政策,即停征或阶段性停征排污费、海洋工程污水排污费、证券期货行业机构监管费、居民首次申领身份证工本费、部分专利收费;降低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和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
全面实施营改增后,减负效果持续放大,上半年全省企业减负201.7亿元。又如,在支持企业创新方面,继续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税收政策。在支持绿色节能发展方面,继续实施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生产企业“三免三减半”、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先征后退等税收优惠政策。这些政策,对减轻实体经济负担、助力企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年初国务院批复的《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涉及多项税收优惠政策。目前,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创业投资和天使投资抵免所得税、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服务贸易创新试点、科技人员转让科技成果以及环境保护、节能节水专用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等6项税收优惠政策已落地实施,留抵退税政策和去产能企业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也即将获批。这其中创新性强、含金量最高的,当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后将大大减轻企业的资金压力,引导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推动产业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
据测算,落实新的减税降费政策,全年将进一步为企业和社会减轻税费负担约77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