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江门市住建局日前发布《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品房现售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随后,网上流传出“江门出台现售新政,取消预售制”的说法。针对此事,7月18日上午,江门市住建局工作人员向新京报记者证实,该局从未取消商品房预售制,此办法只是一次修订,现售管理已经实行多年。
此外,意见稿第七条还提出,现售的车位(库)应当首先满足本区域业主的需要,现售的车位(库)数量少于本区域房屋套数时,每户业主只能购买一个车位(库)。现售的车位(库)实行处理承诺制。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办项目预售和现售时,提交的《商品房预/现售方案》,应当对现售的车位(库)处理方式、拟处理时间、销售均价范围、租赁均价范围进行承诺,并按照承诺处理现售的车位(库)。(记者张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