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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经信委开展“中小微企业日”活动 组织企业培训金融知识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万璐 2018-06-28 09:30:07 字号:A- A+

信网6月27日讯联合国确定每年6月27日为世界中小微企业日,为宣传贯彻落实新《中小企业促进法》,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良好氛围,推动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青岛市经济信息化委指导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开展了2018年“中小微企业日”主题宣传及系列服务活动——中小企业促进法宣传解读活动、青企微“一周一策”在线政策解读活动、小微企业金融知识培训、中小企业“四新”经济项目路演活动。

“中小微企业日”当天举办了“中小企业促进法宣传解读活动”。邀请了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修订工作的工业和信息化部赛迪研究院专家,宣讲了中小企业促进法修订的背景、亮点和主要政策。现场企业提问踊跃,活动氛围热烈,市促进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企业、媒体等共150人参加了活动;

6月26日上午的青企微服务“一周一策”在线政策解读活动,青岛市人社局专家在线解读促进就业创业“42条新政”,就扩大创业补贴申请人员范围、降低反担保门槛、扩宽申报渠道等内容进行介绍。活动采取微信视频直播的形式,共有8200余人在线参与并与专家进行了积极互动,取得显著成效;

6月26日下午在高新区举办的小微企业金融知识培训,来自高新区的50余家企业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共70余人参加了培训。专家分别就企业财务管理(融资)和初创企业融资案例实务操作两个专题进行讲解。并与企业就融资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了沟通交流。参会企业纷纷表示本次培训干货满满,收获很大;

6月27日下午举办了中小企业“四新”经济项目路演暨服务企业对接活动,专家就6个路演企业所处行业特点、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对项目企业进行了深度点评,为企业现场把脉、诊断和服务,现场和投资机构进行了对接,并通过中国高新区科技金融信息服务平台与国内千余家投资机构进行了线上对接。整个系列服务活动受到了企业的欢迎,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2017年4月6日,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将每年的6月27日确定为“中小微企业日”。这充分体现了中小微企业在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特别是在促进创新、创造力和人人享有体面工作方面的重要作用和巨大贡献。中小企业在青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举足轻重。2017年,全市民营市场主体占全部市场主体总量的比重达到97.3%,新吸纳就业占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口总量的75.5%,是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稳定社会、发展经济、推动创新的基础所在,也是实施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力量。

近年来,青岛市经济信息化委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工作多措并举,成果丰硕:双创十大服务品牌落地惠企。指导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立足“精准、精细、精品”的服务理念,创新策划并持续开展了形式多样、针对性和实用性强、富有成效、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活动,并于今年推出了青岛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十大服务品牌。2017年通过青企微服务“一周一策”、送政策进企业等品牌活动,惠及中小企业10万余家(次);“131工程”再结硕果。全市1万家专精特新培育企业,2500家拥有“专精特新”产品(技术)企业,500家“专精特新”示范企业,100家“隐形冠军”企业的金字塔梯队有望在3年内实现;服务体系完善升级。开展全市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技术服务志愿者活动和双抢惠及创新能力义诊等服务活动,2017年服务企业20多万家次。

围绕完善中小微企业政策支撑体系,打造更加优良的营商环境,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新促进法”立足新时期我国中小企业发展实际,在做好对原法继承与衔接的基础上,坚持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强化政府支持力度,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注重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对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扩大城乡就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新促进法”正式实施后,青岛市经济信息化委已将修改《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列入市政府立法调研计划,并已启动立法调研各项工作。

下一步,青岛市经信委将不断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维护合法权益,支持创业创新,不断培育新增量、新动能,研究出台助力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举措,开展丰富多样的惠企服务活动,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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