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民政厅起草了《关于促进社会智库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到2020年,山东将打造一批直接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服务、在省内外有重大影响的品牌社会智库和社会智库品牌项目,造就一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具有高度社会责任、善于联系实际、富有创新精神的社会化公共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队伍,建立起治理完善、充满活力、监管有力的社会智库管理运行机制,基本形成与山东“走在前列”进程相适应、与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相匹配、富有山东特点的社会智库发展格局。
社会智库是指由境内社会力量举办,以战略问题和公共政策为主要研究对象,以服务党和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为宗旨,采取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等组织形式,具有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研究咨询机构,是中国特色新型智库的重要组成部分。
征求意见稿提出,山东将实行重点名录管理制度,建立民政部门牵头、有关单位配合、专家学者参与的科学评估和工作推进机制。2018年内公布首批省级社会智库名录,2019年开展省级重点社会智库建设试点,力争到2020年培育发展10个左右的省级重点社会智库,并从中择优产生部分单位纳入省级重点新型智库管理。
对于社会智库的监督管理,征求意见稿要求,民政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负责社会智库的依法登记、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严格核准社会智库的业务范围,依法查处社会智库违反社会组织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对未经社会组织登记、擅自以社会智库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由民政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对被依法取缔后仍以社会智库名义活动的,公安机关要依法处理。对社会智库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由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社会智库的重要业务活动、依法接受境外捐赠资助、重大宣传活动、举办大型论坛和会议等重大活动,要向业务主管单位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