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在市北区工作的青年才俊看过来!近日,市北区印发《市北区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对市北区进一步招才引智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和安排。此举旨在进一步树立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草重创造"的浓厚氛围,激励人才多出、快出优秀成果,充分发挥各类优秀人才在推动市北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据悉,《市北区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对拔尖人才的选拔原则、范围和条件、选拔方法和程序、奖励形式和待遇、管理内容和措施等进行了详细介绍。
办法规定,市北区拔尖人才是指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工程技术等领域,从事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工作,并代表着市北区领先水平,为市北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拔尖人才选拔工作将对市北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实际贡献和现实政治表现为主要依据,不受学历、职务、资历、身份、年龄的限制。凡在市北区所辖区域内工作的各类优秀人才均可参加拔尖人才评选。推荐和选拔的重点是在生产一线直接从事科技研究、推广、应用和经济管理工作,并取得突出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优秀中青年人才。
据了解,市北区拔尖人才选拔工作将通过宣传发动、逐级推荐、部门初评、专业评审、选拔程序、组织考察、社会公示等阶段选拔产生。市北区对拔尖人才实行“全出竞进”的动态管理办法,拔尖人才每两年选拔一次,每批管理期四年,市北区将对选拔的拔尖人才颁发《市北区拔尖人才》证书并享受政府津贴和福利待遇。拔尖人才在管理期内,每人每月享受1000元政府津贴,经费由区财政拔付,每年安排一次健康查体;每年休假20天,已有休假制度的单位不再重复安排,不足20天的可以补足;根据需要组织开展读书休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