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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去年为“走出去”企业抵免税款共12.6亿元

来源:大众网  作者: 责任编辑:万璐 2018-04-02 09:00:00 字号:A- A+

记者今天从山东省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在各项税收政策红利激励下,截至2017年底,全省“走出去”企业共计1385户,2017年度实现境外所得112.9亿元,境内抵免税款12.6亿元,同比增长35.4%。

记者了解到,截至2017年底,全省“走出去”企业共计1385户,2017年度实现境外所得112.9亿元,境内抵免税款12.6亿元,同比增长35.4%;税务部门为“走出去”企业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49份,帮助“走出去”企业在境外享受税收协定优惠4466.5万元,同比增长34.6%;“走出去”企业用于对外承包、境外投资的货物出口额14.4亿元,办理境外投资出口退免税4.1亿元。以临沂市地税局为例,他们主动上门辅导山东路桥集团用活用足国家最新所得税抵免政策,帮助企业当期节约企业所得税1100多万元。

山东省国税局副局长孙德仁介绍说,全省税务部门积极运用税收协定为“走出去”企业提供税收维权保障,帮助企业通过相互协商程序解决税收争端,避免“走出去”企业在境外遭受税收歧视和双重征税等不公正税收待遇。去年,烟台市国税局发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在某国遭遇不公平税收待遇后,经层报省局和总局,发起双边磋商获得成功,直接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530余万元。

孙德仁说,下一步,全省税务部门将以“走出去”企业涉税诉求为导向,以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为契机,更好的发挥税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助力“一带一路”建设的职能作用,大力扶持以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智慧海洋、医养健康等为龙头的“十强”产业,助推山东优势产能对外投资合作,提升“走出去”纳税人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全省外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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