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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中院发布产权保护行政审判典型案例

2018-03-29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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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3月29日讯 3月29日上午,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青岛法院保障新旧动能转换、加强产权保护行政审判典型案例”。

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已在山东省全面展开,青岛作为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的“三核引领”城市之一,将在这一重大工程中发挥重要作用。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是涉及经济社会各领域、多方面的重大系统性工程。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激励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是推动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支撑。在这一重大历史进程中,政府承担着引领示范和服务保障的重要职责。人民法院应该充分发挥司法审判的价值引领作用,营造保护产权的良好社会环境,推进政府依法行政、保护合法产权。2017年,青岛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结涉新旧动能转换和产权保护一审行政案件843件,多集中在资源、城建和市场监管等领域。这些案件呈现两个特点,一是案件数量持续增加,二是新类型案件不断出现,如招投标监管、行政协议等案件,这与政府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各类市场主体更加活跃有很大关联性。青岛中院对青岛全市法院近三年来审结的涉企业产权保护和新旧动能转换的行政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选取十件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布。十件典型案例涉及违建治理、土地管理、矿产管理、市场监管、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招投标监管、工商登记注册七个行政管理领域,其中,既有政府依法保护企业土地使用权、采矿权等有形资产的案例,也有对专利权等知识产权、工商登记注册等其他无形财产权进行保护的案例;既包括行政主体服务新动能培育壮大的案例,也包括行政机关依法促进传统动能转型升级的案例,还包括行政协议、规范招投标监管职责等新类型案例。其中有一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保护产权典型案例。

青岛中院希望通过发布这些案例,进一步促进行政机关正确履行职责,强化守信践诺,增强依法保护产权的能力;引导人民群众树立产权保护意识,增强创新创业信心,推动形成全社会重视和支持产权保护的良好法治环境。青岛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落实服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的各项措施,主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青岛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深入实施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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