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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联通部分楼层房屋公开招租竞争性谈判公告

来源:青岛新闻网 作者:于星月 责任编辑:于星月 2018-03-08 10:08:27 字号:A- A+

山东省联通通信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租人”),现就山东省联通通信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东海西路15号甲部分楼层、房屋进行公开招租,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租内容

1.1项目名称:山东省联通通信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东海西路15号甲部分楼层、房屋公开招租项目

1.2出租方:山东省联通通信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

1.3项目内容:东海西路15号甲部分房间进行公开招租,房屋面积总计9545平方米(以实际测量为准),本项目用途只限为办公用房。

1.4租金要求:单价不低于6.49元/平方米/天(含税)。

1.5租期:2年。

1.6物业费、水电费另行按实结算。

1.7承租方不能转租、转借,承租方承担租赁房屋的所有安全责任。

1.8房产在合同期内如遇政府拆迁等不可抗拒因素,本租赁合同自动终止,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二、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或负责人资格的单位:

1.应答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代理机构;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谈判,要求各应答人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相关信息并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及承诺书(格式自拟)。

2.应答人需具备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财务及经营状况良好的、在中国注册的单位,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

3.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没有骗取中标(或中选)和违约行为。提供承诺书。本次项目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投标(或应答)申请,需应答人自行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附查询结果截图。

4.房屋使用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招租人要求。(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应答。(提供承诺书)

自然人:1.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满足本整体招租项目租金的资金支付能力,应答时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无未决诉讼在身。(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第三方担保证明(第三方需达到上述单位条件要求,应答时除提供第三方担保证明外,还须提供第三方相关证明材料)。

4.房屋使用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招租人要求。(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三、获取招租文件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有意参加并符合资格要求的承租人,请于2018年3月8日至2018年3月10日,向青岛联通获取招租谈判文件。获取地点为中国联通青岛市分公司联通大厦22楼物资采购部(青岛市东海西路15号甲)。

四、谈判文件的递交

谈判文件提交的时间及提交地点以招租谈判文件要求为准。逾期送达的招租文件将被拒绝。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当地媒体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租人:山东省联通通信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

地址:青岛市东海西路15号甲邮编:266071

联系人:孙女士电话:0532-85650722

发布单位:山东省联通通信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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