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协委员、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董事长林夕宝一直忙碌在调研的路上,他在为自己在即将召开的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交的大会发言材料和提案做最后的补充调研。今年的全会他将提交《关于加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等10余份提案。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网络已经成为市民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网上订餐由于其独有的便捷性和直观性,轻而易举地被市民认同和接受,更因其快捷、实惠、新潮等特点得到了年轻一族尤其是学生党的喜爱。然而,网络订餐虽然非常便捷,但是背后却隐藏着不少风险。无证、无店的“黑窝点”借网络平台经营食品外卖现象频现,套证、借证等现象在网络订餐平台上也是屡见不鲜,激增的客源和“黑外卖”的卫生隐患放大。为此,林夕宝委员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以下建议。
一是施行实名备案制度。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及时摸清辖区网络订餐平台实体单位情况。通过与商务、工商、通信等多部门沟通,对辖区内从事网上订餐的交易第三方平台进行实名备案。
二是严格市场资格准入。对于证照不齐全,没有固定经营场所及其他不具备许可条件的商家,不得通过网络从事食品经营。网络订餐经营者应当将送餐人员健康状况、送餐必需的设施、设备报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备案。
三是强化平台监管责任。经营网络订餐的第三方平台应建立入网餐饮单位信用评价体系,促进入网餐饮单位规范自律,提高管理水平。信用评价体系应包括消费者对入网餐饮单位的评价、第三方平台对餐饮单位的评价以及政府相关部门食品安全等监管信息的内容。
四是加大监管执法力度。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加强引导,明确网络餐饮的准入门槛标准,强化平台用户的实名认证和餐饮行业的准入条件,对第三方网上订餐平台提出硬性的许可要求,把监管责任落实到第三方订餐平台,督促其必须严格审查入网餐饮单位的准入资质,加强现场核查。
五是建立行业自律规范。餐饮企业协会和互联网协会等可在监管部门指导下,签订自律公约,建立消费者先行赔付机制,规范经营行为,保障公众网络订餐消费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
六是完善相关领域立法。相关部门应当在现有《食品安全法》的基础上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将网购食品交易安全也纳入其中,实现对食品安全的全方位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