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青岛市轨道交通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
昨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就《青岛市轨道交通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一行实地察看了地铁2号线的试运营段和辽阳东路车辆段上盖物业项目、11号线张村站安全生产、安顺车辆段盈通物流公司征迁等工作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地铁办关于我市轨道交通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市政府相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汇报了目前条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检查组成员与市政府相关部门围绕条例贯彻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广泛开展了座谈讨论。
检查组建议,《青岛市轨道交通条例》是为了加快推进我市轨道交通建设,在地铁没有开通运营前就颁布实施的,条例对轨道交通规划、建设、运营以及相关管理活动进行了规范,但有些方面可能不能完全满足运营后的实际需要。下一步,要全面梳理条例贯彻实施的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保障好轨道交通规划建设和正常运营,维护乘客和经营单位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