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上河图》里藏着外卖小哥;皇帝也爱叫外卖。
送货员还有严格的"政治"审查。
所谓的互联网新经济,其实都是古人玩剩的套路。
宋朝的外卖连皇帝都爱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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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加班,出门又冷,想开叫外卖的频次多了起来,这和我们推崇的实体店铺之美不符合,于是好奇的想研究一下,外卖是现代生活的产物吗?NO,NO,NO,怎样可以不出门就能吃上热乎乎的饭菜呢?这个问题并不是近代解决的,宋朝时候的外卖行业已经非常发达了。
在《清明上河图》中就能够“活捉”到一名野生的汴京外卖小哥,端着两个食盒,刚从店家出来,不知往谁家送着外卖。
早在八九百年前的中国,国民经济蒸蒸日上,百姓的生活也好了,一有钱便吃喝玩乐的心思就开始爆棚了,偷个懒、炫个富啥的都很正常。所以在当时的宋朝都城有钱有地位的阶层中,掀起了叫“外卖”的潮流。常见到什么程度呢?《东京梦华录》里面讲了,宋朝的白领、精英们跟现代人一样,下了班也懒得自己在家开火做饭,索性打包饭菜回家,或者点个外卖:
“市井经纪之家,往往只于市店旋买饮食,不置家蔬菜。”
宋朝食肆上的美食,简直可以单拎出来做一期“舌尖上的宋朝”。夏有“麻腐鸡皮、素签沙糖、冰雪冷元子、水晶角儿、冰雪甘草汤、荔枝膏”等消夏凉品,冬有“盘兔、旋炙猪皮肉、野鸭肉、滴酥水晶脍、煎角子”这些热气腾腾的烤肉。
其中这“冰雪甘草汤”是用甘草、砂糖和清水熬成汤,然后再放凉,放凉以后再加进磨碎的冰块。口感清甜,伴着碎冰有点像糖水冰沙,光听听就觉得很消暑。宋孝宗就曾经贪凉吃多了冷饮,拉了好几天的肚子,吓坏了一群大臣。
冬天的“旋炙猪皮肉”,“旋”是切块,“炙”是烧烤,就是将猪皮肉放在炭火上烤,烤的滋滋冒油、猪皮微焦,一口下去,香脆酥嫩。
民间有这么多好吃的,就连在宫中吃着山珍海味的皇帝,都无法抵挡诱惑。宋孝宗赵昚就对民间外卖情有独钟。在隆兴年间的一次观灯节,入夜之后叫了夜市上的“南瓦张家圆子”和“李婆婆鱼羹”等宵夜,送进宫来,吃过之后龙心大悦,小费给得很是大方:
“直一贯者,犒之二贯”。
太上皇赵构(南宋首位皇帝)也很喜欢外卖。因为十分想念“旧京”(北宋首都汴梁,就是现在的开封)菜,于是便派内侍出宫买了:李婆杂菜羹、贺四酪面、臧三猪胰胡饼、戈家甜食”赵构还高调向客人推荐:“此皆京师旧人”名菜。
嗯,看来赵昚爱外卖是有迹可循的,这不是妥妥的老吃货带着小吃货!
虽然那时没有手机,不能网上下订单,但是只消差人到饭馆点个菜,“逐时施行索唤”,店家自会送上门来,货到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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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外卖的市场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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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的外卖也进行了市场的细分。
正店,相当于现在的豪华大酒楼、会所,一般不提供外卖服务,专门为有身份、有地位、有钱的客人提供服务,有自己的一整套服务程序,或者承办大型宴会。你想叫碗面条或盖浇饭,门儿也没有……
脚店,一般指特色经营店,“卖贵细下酒,迎接中贵饮食”,好比如今的中档餐馆,接待中档消费的客人。这种店通常有外卖服务,不过,大多外卖套餐,设置了起送价,没个百八十块的,也不会送。
分荣,则相当于大排档,此类小饭馆的外卖生意最火,服务也最贴心,随叫随送,新鲜热辣。甚至还有专营外卖生意的“分荣”,类似大排档和小餐馆类似。
到了明、清,像北京、南京这些大城市的酒馆服务就更周到了:不但送外卖,甚至还可以登门到府上办宴席,称之为“筵会假赁”。
酒馆不仅租赁器具,供应酒菜,还从下请书(请帖)到安排座次、桌前执事等等,酒楼都会派出专人承揽备办。
贵客来了,先“提瓶献茗”,入座饮茶一杯,再端上“看盘”(菜单),开始点酒菜。客人点什么他们就做什么。
有传菜的伙计记唱念报给厨房,厨房里有“铛头”记录在案,依次烧菜,没过一会儿,“行菜者左手三碗,右臂自手肩驮叠约二十碗,散下尽合各人呼索,不容差错”。
可以说,主人只要不差钱,不费一丝一毫的事儿就可以在家里大宴宾朋,之后还不用刷锅洗碗,真是不亦快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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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时候的外卖要怎么送呢?
饭菜在外送途中凉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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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解决问题也非常全面:温盘。温盘专门用于给食物保温,是一种厚底的盘子。上下两层瓷,上薄下厚,中间空心,在里面注入热水,盘子便可起保温作用。
跟温盘相比,现在用的一次性餐盒弱爆了!
这装着菜的温盘还得放进食盒里面,食盒形状与现在的保温饭盒很相似,以木制的居多,层层分装,以免菜肴串味。在各种古装电视剧里面,每逢“到大牢里送饭”的情节,一定会挎上一个这样的食盒。
送外卖这样的活谁来干?虽说上面《清明上河图》提到了外卖小哥,然而在当时,送外卖还不是一个职业,没有统一制服,也没有小电动车可以穿行大街小巷。于是店小二被开发出了新的技能:送外卖,而且无论多远,基本靠腿走。
店小二:除了招呼客人、倒茶、擦桌子、扫地,还要兼职送外卖,我要涨工资!
古代长途外卖小哥,是用生命在送食物
据《周礼·秋官》记载,在周王朝时期,就已经出现了“行夫”这一职业,相当于现在的快递小哥。而且当时的快递,老百姓是用不了的,只专门用来传递政令和军情,“虽道有难,而不时必达”。
嘉峪关魏晋墓砖画上的“快递小哥”
所谓快递,讲求的就是一个字——快。然而最初的古代快递,一点也不快,只能靠人工步行投递,名为“步传”。步传一般都是短途的“同城快递”,要求快递小哥平均每个时辰(两小时)要走10里路,大约是4-5公里,当天就要送到;如果用“传车”——邮车运送,一天要走70里,即300公里左右;若是骑马,就要“日行四百里”,送的是“加急件”。
隋初就有一个叫做麦铁杖的快递员,堪称业界典范。他臂力过人,最重要的是他“日行五百里,走及奔马”,走路比骑马还快。曾经奉命到南徐州送加急的公文,当天夜里从京城送到徐州之后,在二天黎明便已经将回文送回到京城,全程不用驿马,在这里划个重点,全程都是用腿走的!
▲电影《妖猫传》中的杨贵妃形象
而长途运送新鲜水果食材什么的,在唐代已经不新鲜。外卖史上最有名的一单长途外卖,就是唐玄宗李隆基为了哄杨贵妃,千里送荔枝。杜牧有诗云:
“长安北望绣成堆,山顶千门次第开。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
这个不留名的快递小哥跋山涉水,八百里加急,不知跑死多少匹马,只为了让荔枝保持新鲜,完成了一次从南到北伟大的“爱的宅急送”。
图文来自:想开一个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