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林业局局长隋振华
2017年市政府部门向市民报告、听市民意见、请市民评议活动(简称“三民”活动)述职报告会今天正式拉开帷幕。
市林业局局长隋振华在述职报告会上表示,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以推进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国土绿化和生态资源保护等中心任务,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积极破解发展难题,全面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截至目前,全市林地面积36.7万公顷,湿地面积14万公顷;野生木本植物764种,野生鸟类394种;我市生态环境明显改善,野生物种呈多样化发展,生态财富日渐殷实。
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到113家 入社群众2.11万户
根据我市管理体制,市林业局的主要职能是负责西海岸、崂山、城阳、即墨四区和胶州、莱西、平度三市建城区以外的国土绿化和森林、湿地、野生动物等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今年的业务职能目标共7项,均已完成。
(一)林业改革不断深化。制定《青岛市林业局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全面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以增绿增质增效为基本要求,调整森林结构,提升森林质量,充分发挥林业生态惠民效能。起草《青岛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意见》,推进我市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向纵深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到113家,入社群众2.11万户,林业专业协会17家,成员1.23万个;全市公益林参保面积162万亩,保险金额达到8.1亿元。制定完成了市本级和4个国有林场的改革方案,涉林面积13.14万亩,确保国有森林资源不破坏、国有资产不流失,切实解决好林场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二)国土绿化快速推进。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原则,科学开展造林绿化和生态修复工程。加大退耕还林还果力度,做好火烧迹地和破损山体生态修复,推进“三边”植树,带动通道和水系绿化向乡村延伸,充分拓展绿化空间。全年共完成新增造林3.07万亩,更新造林1.07万亩,退化林修复5.52万亩,森林抚育24万亩,均已全面或超额完成计划任务。完成青岛北部绿色生态屏障建设总体规划的编审工作,按照“一环两区、四轴五带、多廊多点”的规划布局,实施人工营造林,发展森林旅游,打造森林特色小镇,规划面积501.06万亩。我市“一轴一屏、两网两带、三山三水、多极多点、生态间隔”的城市生态发展格局不断完善。
(三)能力建设不断加强。建立市局联系区市制度,强化靠前指挥、靠前管理,加大工作指导和监管力度,切实提升工作效率。森林防火能力显著提升。全市森林消防专业队员、护林员分别达到1320人和6000人;以市森林防火指挥中心为信息指挥中枢,全面启动以水灭火为中心的“六网”森林防火工程建设,在崂山、大小珠山、大泽山核心区域建设完成水灭火点78处,新建改造防火通道127公里、护林房9处、远程视频监控点14处,开设森林防火隔离带320公里;本年度共发生森林火灾6起,受灾面积29.95亩,受害率控制在0.03‰以内,没有发生人员伤亡。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基础建设不断强化。建立林业有害生物测报站点51处,灾害测报准确率达97%;完成无人机监测松材线虫病174万亩次,人工普查240万亩次;飞防美国白蛾、松褐天牛等林业害虫260万亩次;释放管氏肿腿蜂等生物天敌6000余万头,无公害防治率达100%,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为0。湿地保护力度明显加大。编制完成《青岛市湿地保护规划》,完成胶州湾(胶州段)1.1万公顷湿地恢复修复工作;全市湿地保护面积达7万余公顷,湿地保护率超过50%。种质资源保护能力不断加强。建设完成稀濒危树种原地保存库3处,优良观赏树种异地保存库1处;编制《青岛市古树名木救治标准手册》,推进全市古树名木的救治复壮工作。林政资源管理进一步增强。充分发挥林业资源“一张图”基础性作用,完成林地影像判读、小班区划、核对、修正,形成全市林地资源数据库;配合市级生态红线划定牵头部门制定《青岛市市级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方案》;依法加强森林资源审核管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林木采伐均控制在国家下达的限额之内。
(四)林业产业蓬勃发展。系统谋划林业改革发展方向,制定《关于加快推进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实现转型升级的意见》和《林业产业行动计划》,编制林业行业“一业一策”,从提高森林、湿地、野生动植物等林产品和森林公园、森林医疗、森林氧吧、自然保护区等生态服务产品供给质量出发,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矫正要素配置扭曲,扩大有效供给,提高生态服务、林产品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全要素提高生产率,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生态需要,实现林业的生态、社会和经济价值最大化。目前,全市特色经济林面积发展到160余万亩,实现产值超过46亿元;种苗花卉生产面积15万亩,年产各类苗木2亿株,产值60亿元;森林旅游蓬勃发展,年均接待游客400万人次以上,实现旅游直接收入超过2亿元;从事木材加工企业达到1000余家,其中年产值500万以上企业83家;拥有省级以上林业龙头企业和经济林示范标准园区14家。
(五)林业法制建设实现突破。扎实推进《青岛市湿地保护条例》、《青岛市野生鸟保护办法》、《青岛市古树名木管理条例》和《青岛市森林公园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修订和立法工作;贯彻落实《山东省森林资源条例》,开展了第九次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完成全市684个固定样地复位调查和29个生态小样方的外业调查,并通过了国家的检查验收;实行林业行政综合执法,由森林公安统一行使林业行政执法职责,先后开展打击野外违法违规用火、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全年共办理林业行政案件228起,处罚240人,罚款90余万元;刑事案件16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7人。
森林总体质量不高 林地增加难度较大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照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和广大市民对健康生态和谐家园美好的憧憬,目前的林业发展还存在不小差距,面临不少问题。
(一)森林总体质量不高。森林、绿地资源总量不足,生态质量不高,分布不均匀,发展不平衡等问题比较突出;树种单一,抵御灾害的能力较差,生态景观欠佳,乡土植物利用不充分。
(二)林地增加难度较大。可造林用地越来越少,新增造林空间不足。造林绿化主要在边缘隙地及立地条件差的荒山荒滩进行,造林工作难度大。另外,由于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建设对林地需求大量增加,林地供求矛盾较为突出,占补平衡难度大,林地保护形势十分严峻。
(三)设施建设亟待加强。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林政执法、湿地保护等方面基础设施仍然相对落后。多数基层单位没有配备专业检疫执法设施及交通工具,应对复杂地形的机动车辆、高扬程的专用机械推广应用不足。
(四)林业产业未形成规模。经营管理过于粗放,生产管理成本较高;科技含量水平较低,产品附加值不高,经济效益较差;集约化程度较低,未形成规模效益;市场定位尚有欠缺,特色不明显;对市场的需求反应较慢,影响林业产业调整。
推进“绿满青岛”国土绿化行动 全年计划新增造林面积10万亩
2018年,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实施林业“六大行动”,不断提高我市林业现代化建设水平。
(一)推进“绿满青岛”国土绿化行动。重点推进青岛北部绿色生态屏障区建设,完善沿海防护林体系,加大退耕还林还果力度,推进优势特色经济林发展。全年计划新增造林面积10万亩,森林抚育20万亩,退化林分修复改造6万亩。
(二)推进“绿水青山”生态提质行动。着力强化森林经营,调整林分结构,提高森林资源总量和质量;落实生态红线保护制度,完成全市生态公益林、自然保护区等森林资源界定;推进《青岛市湿地保护条例》立法,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和补偿资金稳定投入机制,有效激发行业发展活力。
(三)推进“一业一策”动能转换行动。利用“森林+”模式,大力发展森林旅游、康养产业,打造林业特色小镇;扶持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的林业经营主体;积极培育林产品交易市场(中心),培育建设活立木交易市场;探索建立森林生态产品和服务“互联网+”平台,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四)推进“固本强基”林业安全发展行动。重点提升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等林业资源保护领域科技应用水平,推进生态保护信息化、专业化、现代化建设;加强食用林产品安全监管,建立林产品质量检测认证体系,全面推进林业行业安全治理转型升级。
(五)推进“依法护绿”法治建设行动。强化林业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执法与业务部门无缝衔接的监管机制,编制权力清单,细化工作职责;厘清行政执法的主体、程序、权限,完善举报投诉受理、案件移送、联合执法等制度;加大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力度。
(六)推进“不忘初心”全面从严治党行动。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突出政治任务来抓;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党员干部述廉述责活动;加强作风纪律整顿,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支事业为上、公道正派、精通业务、敢于担当的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