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11月30日讯(记者 刘涵哲)近日,记者从市北区招商局了解到,为了促进行业协会在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进程中的带动作用,激发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联系企业和服务产业发展的活力。近日,市北区招商委办公室制定了《市北区促进行业协会发展扶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大力扶持市北区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内相关企业自愿联合组成、依法在民政部门办理登记的社会团体。
根据《办法》,此次将重点扶持在市北区大力发展的蓝色经济、国际金融、商贸流通、科技与信息服务、大数据服务、智慧健康与数字医疗、平台型经济、总部经济、文化创意、航运物流等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内相关企业自愿联合组成、依法在民政部门办理登记的协会、商会、促进会、联合会等社会团体。最高奖励可达100万元。
在公共平台建设上,协会自主建设显著改善行业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行业服务水平的公共服务信息平台项目,新投入项目资金在500万元(含以上),项目建成并投入实际运营期达6个月以上的,按所发生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行业协会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同时,视项目运营情况,每年给予不超过25万元的运营经费补助,扶持期为3年。
在活动支持上,行业协会举行招才引智、行业培训、调查统计、综合服务等活动的,根据活动次数、活动级别、活动规模、活动成效等情况,按照协会全年开展活动实际支出经费总额的30%给予支持,每年支持金额不超过60万元。
在课题研究支持上,行业协会牵头实施的行业发展规划制定、行业标准制定、行业专题调研等重大课题专项调研活动的,根据课题内容、实际成效、社会影响,按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单个项目不超过15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对新登记的市、区两级行业协会,自登记注册之日起,实际运营期限满半年的,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5万元的运营经费补贴;对引进国际、国家、省级行业协会落户市北区,自登记、注册之日起,实际运营期限满半年的,一次性给予不超过25万元运营经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