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青岛市首届移动传播政务品牌
和网络好作品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网络环境,鼓励移动互联网上“发出好声音,提升正能量”,激发新媒体创新、创造的能力,推动移动互联网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大众,现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青岛首届移动传播政务品牌和网络好作品评选”活动。本次活动由青岛市网络文化管理办公室指导,由青岛市网络文化协会主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一)政务品牌评选
1、参评单位:青岛政务类微信公众账号、微博账号、APP,个人开办的微博、微信公众号除外。
2、奖项设置:“十大最有影响力移动政务品牌”“十大最具创新性移动政务品牌”“十大最具成长性移动政务品牌”。
(二)网络好作品评选
1、参评作品:企业、个人移动传播作品。题材可涵盖图文、H5、长图、微视频等多种新媒体形态。
2、奖项设置:“最具影响力作品”10部、“最有创新性传播作品”10部、“最具网络人气作品”3部。
3、作品发表时间:2017年1月1日至11月7日。
二、内容要求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落实“三贴近”要求,社会效果好。
(二)主题鲜明,富于创新,能够充分应用网络新技术和多媒体表现手段,体现交互性强、信息量大等网络特色。
(三)客观真实,能够积极反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成就,传播正能量,弘扬真善美,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关内容。
(四)参评作品署名必须与发布时的署名一致,纸质版需加盖单位公章。如发现参评作品报道虚假、失实,有抄袭、篡改、伪造等情况,即撤销该作品参评及获奖资格。涉及侵权的,由作品提报单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时间安排
(一)作品征集阶段(11月8日-11月24日)
(二)作品评选阶段(11月27日-12月3日)
(三)宣传表彰阶段(12月4日-12月10日)
四、评选方式
青岛移动传播政务品牌评选、网络好作品评选,均采取网络投票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评选方式。
由主办方、媒体专家组成评委会进行综合评定,并举办颁奖礼,颁发获奖证书,给予适当奖励。
五.报送要求
如实填写参评推荐表(见附件1、2),电子版报至邮箱:qdxy121@126.com,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报至: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00号音像资料馆新媒体中心210-1室,邮编266071。报送截止日期:2017年11月24日。
评选活动联系人:纪礼家联系电话:85702127、18611364119
作品报送联系人:于小阳联系电话:18661788517
附件:《青岛2017年度移动传播政务品牌参评推荐表》、《青岛2017年度网络好作品参评推荐表》
青岛市网络文化协会
2017年11月8日
附件1
《青岛2017年度移动传播政务品牌参评推荐表》
附件2
《青岛2017年度网络好作品参评推荐表》
注:个人自荐作品请在推荐单位意见一栏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