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高度重视新市民子女就读保障工作。从2004年开始,率先实现新市民子女免费义务教育。截至2017年4月,青岛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共有在校新市民子女18万名,占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总数的23%。
从2004年开始,青岛市公办小学和初中学校免收新市民子女借读费。从2007年开始,岛城开始免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2012年,包括新市民子女在内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课本费和作业本费。
在教育投入方面,青岛市坚持新市民子女与本地学生完全同等待遇,财政部门每年按照学校实际在校人数拨付教育经费。同时,财政部门还从教育专项经费和中央财政安排的资金中,对新市民子女集中的学校加大了补助力度,用于改善办学条件。新市民子女与本市学生享受同等的国家助学政策,保障他们不会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2012年11月底,青岛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共有在校新市民子女12.5万名,占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总数的18%。其中,市内四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共有在校新市民子女4.4万名,占市内四区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总数的32%。截至2017年4月,青岛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共有在校新市民子女18万名,占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总数的23%。
针对流出地学校在学制、课程设置等方面与岛城存在较大差异(英语学科尤其明显),青岛27中、山东路小学等学校结合实际情况开展校本教研,对新市民子女的薄弱学科进行集中补习或个别辅导。教科研部门组织有关学校集中开展新市民子女教育专项课题研究,探索新市民子女教育规律,致力于教育质量的提高。(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李珍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