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图为2017年4月28日拍摄的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兴安大街一景(新华社记者邓华摄);下图为20世纪90年代初拍摄的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兴安大街一景(拼版照片,乌兰浩特市提供)。在人类历史长河中,70年只是短短一瞬;但在一项制度的发展进程中,70年足以书写光辉一页。 1947年,我国首个省级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内蒙古自治区的成立,为我国实行少数民族区域自治树立了典范。从茫茫草原出发,民族区域自治这一具有开创性的制度设计,为一个统一多民族国家的繁荣发展与团结进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栉风沐雨,薪火相传。70年来,各民族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指引下,同奋进、共成长,经历了改天换地的伟大历程,昂首阔步奔向更加美好的未来。新华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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