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落户青岛的看过来!
小编又探到最新情报~
落户限制又放宽了!
关于调整驻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省内新生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
近日,山东省公安厅官网挂出《关于调整驻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省内新生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规定自2017年起驻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省内新生可自愿选择将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
调整情况如下:
调整范围:就驻鲁普通高校(指经批准列入国家和省招生计划且具有学历或技工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的科研机构、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下同)录取省内新生。
自2017年起驻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省内新生可自愿选择将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申请迁移户口的新生可持户口簿中的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到学校报到。学校要在入学年度的11月1日前持录取通知书、常住人口登记卡,以及盖有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或省、市人社部门技工学校招生专用章的新生花名册统一到驻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本通知自2017年8月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8月3日。
此次调整
是为了贯彻国办和省政办
关于《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
的文件精神
此前就有关于山东将取消购房等限制一说
“日前,我省出台《关于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将以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落户条件,在全省范围内取消购房面积、就业年限、投资纳税、积分制等落户条件。
“济南拟提出,对市内五区(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以外常住户口人员,在该区域内同时具备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合法稳定就业且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满2年,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在居住地申请落户。
关于山东拟取消购房等限制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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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这两天
青岛的积分落户也要开始啦~
积分落户2017年计划指标2000人
居住证时限符合条件人数增加、住房限购...
预计积分落户申请人数将大幅增加
一、申请条件、时间
1 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2 在本市(指城区和新区)有合法固定住所;
3 持本市有效的《山东省居住证》满3年;
4 在本市就业创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
5 无犯罪记录。
*城区是指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不含红岛经济区)和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区是指黄岛区(不含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红岛经济区。
申请时间:7月11日至8月10日
1
积分落户
7月11日至8月10日期间,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www.qdhrss.gov.cn)“网上办事”栏目中“积分落户”板块,使用本人身份证号和社保查询密码登录认证,填报个人申报信息。
填报完成后,系统自动初评各指标项积分和总积分。初评总积分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的,保存提交个人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2
窗口提交
网上报名后,申请人可于7月17日至8月16日的工作时间,到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区人社部门受理窗口提报积分证明材料。
3
积分指标
在符合5个基本条件的情况下,按照积分落户指标体系积分。各项指标的累计得分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的,可申请参加积分排名。
落户可是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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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山东省公安厅官网、青岛新闻广播、大众网等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