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上班的张霞接到了女儿筱泉的电话。本该在家写作业的女儿筱泉(化名)一反常态,不停地哭诉。张霞反复追问,得到的答案简直如晴天霹雳:不满14岁的女儿竟然怀孕了!
张霞带着女儿匆匆赶到医院。看到女儿的B超检验结果,她更加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胎儿已经31周了。在张霞的鼓励下,筱泉鼓起勇气,说出了孩子生父名字,竟是张霞的同居男友、筱泉的继父:刘庆才。直到这时张霞才知道,这场罪恶的性侵,已经持续了长达3年之久。
《法制日报》报道截图
父母离异后,母亲和继父同居
6年前,张霞和丈夫离婚,带着10岁的女儿生活,母女俩相依为命。不久,经人介绍张霞认识了刘庆才,两人很快就同居了。
2010年,刘庆才和张霞的第一个女儿出生,2011年,他们的儿子出生了。因为没有结婚,两个孩子都无法落户。为此,张霞多次和刘庆才提过领证的事,但是刘一直推脱,每次都说再等等。
被花言巧语迷惑的张霞再也没有提过结婚的事情,她觉得一家人生活在一起热热闹闹的也就知足了。然而,罪恶在悄悄酝酿。
被“兽父”性侵3年!连生理期都不放过!
2012年,11岁的筱泉读小学五年级,渐渐有了豆蔻少女的神采。看着像花蕾般绽放的继女,刘庆才心里邪念顿生。
3月的一天晚上,张霞带着两个孩子回了娘家,只留下筱泉在卧室写作业,突然,刘庆才推门进来了。
据筱泉后来陈述,令她一生都难以抹去的屈辱一幕,就是在这天夜里发生的。未满11岁的少女无论如何也无法与成年男子抗衡。她不敢相信,眼前这个狞笑的恶魔就是平日里道貌岸然、嘘寒问暖的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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筱泉想到了报警。但是,刘庆才恐吓她说:“要是敢说出去,就把你和你妈全都撵出去。”怕影响母亲的婚姻,筱泉最终没有告诉母亲。
一个星期后,趁张霞不在家,刘庆才不顾筱泉正在生理期,再一次性侵了她。
“张霞和被告人都是搞工程的,整天忙于工作,平时的关注点也多是在她和被告人所生的儿女身上。被告人经常利用工程把张霞支出去,当这个小女孩自己单独在家的时候,被告人就趁机对她进行性侵。”
3年里,刘庆才几乎每周都会性侵筱泉,而筱泉却在恐惧与羞耻中选择了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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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2014年12月,筱泉感觉到肚子里有东西踢她,联想到自己已经很久没有来例假,她突然陷入了巨大的恐惧之中。
走投无路的筱泉只好求助于刘庆才,而刘庆才却一拖再拖,甚至避而不见。直到2015年3月15日,筱泉突然接到刘庆才的电话,让她打车去一家医院,并给了7000元让她自己去做流产。
所谓的继父,竟然从未离过婚
再三犹豫后,筱泉给妈妈打了电话。得知真相的张霞泣不成声,立马报警。
随着案件的侦查,刘庆才的真实情况浮出水面。直到这时,张霞才得知这个与她同床共枕6年之久的男人不仅结过婚,而且根本没有与妻子离婚。这也正是他一直不同意与张霞领结婚证的真正原因。
“被告人是结过婚的。因为经常在外面干工程,所以他和妻子不是长期在一起。他和被害人的母亲也不是天天在一起,因此两边都不知道对方的存在。”
不承认性侵:诬陷其乱交男朋友
让暴怒的张霞和筱泉根本想不到的是,刘庆才居然倒打一耙,根本不承认有这回事。
“我没有对她做过任何事情,谁知道她肚子里的孩子是谁的?一定是她这么小的年纪不学好,在外面乱交男朋友。本身就是个败类。”刘庆才说。
在接受讯问的时候,刘庆才不仅始终不承认筱泉腹中的胎儿是他的,甚至污蔑母女俩是想趁机敲诈他的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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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案后给这个小孩做了引产手术,经过鉴定,胎儿的DNA和小女孩以及被告人的DNA有关联,小女孩和被告人是这个胎儿的生物学父母。”
然而,一审判决意见却完全出乎筱泉母女的意料:刘庆才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检察官认为,一审判决不当,遂提起抗诉。很快,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决定支持青岛市检察院提起的抗诉。
检察官抗诉,二审改判无期徒刑
在二审法庭上,山东省检察院检察官提出了“量刑畸轻,依法应予严惩”的抗诉意见。检察官与刘庆才及其辩护人、专家证人围绕鉴定意见的法律效力和有关焦点问题进行了针锋相对的辩论。最终,二审法院认定鉴定意见合法有效。也就是说,刘庆才的确是筱泉腹中胎儿的生物学父亲,其性侵筱泉是无可辩驳的事实。
山东省检察院未检处检察官韩绍广说:“虽然刘庆才和张霞并没有结婚,但实际上他扮演了父亲的角色。在开始的时候女孩对刘庆才十分依赖和尊重,但他却利用这种便利条件犯下了滔天罪责。他的这种行为不仅是对法律的触犯,也是对人伦底线的触碰。”
法庭上,面对检察官的义正辞严,一直叫嚣着“要你们好看”的刘庆才再也没有了第一次开庭时的嚣张气焰。特别是当检察官提到了为人父却违背人伦底线的质问时,他第一次低下了头。
2016年12月,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刘庆才犯强奸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血泪教训,请不要再做粗心家长!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未检处处长栾驭说,近年来,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呈上升趋势,从山东省检察机关的报备情况来看,2016年要比2015年多,并且近几年都有恶性案件发生。
如何防范这种犯罪?栾驭认为,第一是要严厉打击此类犯罪。对这种犯罪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从重从严从快打击。通过对这些个案进行监督,使法律得以严格执行。第二是要加强国家和社会对正能量的引导,要让大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第三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和法制宣传,让未成年人有自我保护意识,要让他们懂法、知法、守法,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对性侵未成年人这种犯罪零容忍!
为法院的终审判决点ZAN!
本文来源:法制日报 记者徐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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