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1月12日讯(记者 孙志文 通讯员 张强)近日,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今天,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召开新闻通气会,解读了《意见》的内容。据悉,为了解决当前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面临的困难和压力,青岛不仅将引入行业治理模式、创建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还要建立劳动关系观察员队伍,及时掌握劳动关系领域动态,发现群体性争议隐患。
当前,全市劳动关系保持总体和谐稳定可控,但也面临一些困难和压力,包括经济增速持续放缓、产业济结构调整转型和资本趋利性等各种因素叠加在一起,使劳动关系工作形势日趋复杂;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仍然存在;淘汰落后产能、化解产能过剩过程中,劳动关系处理面临许多复杂的问题,妥善安置职工的事前指导、事中监督和事后检查压力倍增。 针对当前困难和压力,我市制定出台的《意见》,从九个方面实现突破。
从“已乱”治理,前置到“未乱”预防
提出“强化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组织建设”、“建立健全经常性、制度化的劳资沟通协商机制,积极倡导和践行劳资两利、互利共赢理念”,将劳动关系工作的触角,变被动为主动,避免劳动关系纠纷的外化、升级。
引入行业治理模式
为契合不同行业的劳动关系特点,精准掌握行业劳动关系现状,提出建立分区域、分行业、多层次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和管理。
创建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
针对目前劳务派遣行业情况复杂,政府监管难以完全到位,提出推动建立劳务派遣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引导制定团体标准,开展行业自律。
建立企业人工成本宏观监测系统
为全面掌握本地区、各行业人工成本信息现状,同时通过不同城市的人工成本数据比对,提出全面实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依法推进劳动用工登记与工商、民政、国地税等部门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构建企业人工成本宏观监测系统。
提出新型学徒制培训方式
针对青岛制造业技能人才缺口较大,在技能人才培养方面进行尝试,探索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方式、对“转、调、创”企业组织职工开展转岗技能提升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补贴。
建立劳动关系观察员队伍
为及时掌握劳动关系领域动态,发现群体性争议隐患,提出探索建立劳动关系观察员制度,按照属地管理、行业治理的思路,建立一支劳动关系观察员队伍。
建立劳动关系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制度
将机关、事业单位纳入群体性纠纷和劳动争议责任主体,提出建立涉及劳动关系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制度,企业实施改革改制、兼并重组、搬迁转移,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大量使用劳动合同制人员等涉及劳动关系调整重大事项的,必须事先做好风险评估工作。
推进企业诚信建设
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利用诚信手段,引导企业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准则。
提出关注职工的心理健康
结合“健康中国”大会倡导的新理念,提出开展心理健康咨询,提高职工心理素质和心理调适能力等内容,加大对职工特别是新生代职工和农民工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我市《意见》是新时期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也是全面构建“劳动关系和谐城市”的“顶层设计”。《意见》在结构上,分为三大板块。
第一板块提出了新时期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主要任务:“全面落实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建设,健全完善配套政策体系,不断强化基础能力建设,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企业和职工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体制,加快形成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劳动用工更加规范,职工工资合理增长,劳动条件不断改善,职工安全健康得到切实保障,社会保险全面覆盖,人文关怀日益加强,职工合理诉求表达渠道更加畅通,劳动关系矛盾有效预防和化解,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第二板块就完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体制机制进行了阐述,具体分为五个方面:一是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二是依法保障职工基本权益;三是健全劳动关系矛盾调处机制;四是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设;五是营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环境。
第三板块的内容主要是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包括:“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明确部门责任,加强能力建设,加强企业党组织和基层工会、团组织、企业代表组织建设,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推动黄岛区部省共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营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舆论氛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