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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东省纪委通报6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

来源: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2017-01-10 09:41:30 字号:TT

    近日,省纪委通报6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分别是:

    东平县戴庙镇城建办原副主任薛怀昌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失职、索贿问题。2012年至2014年,薛怀昌未对该镇26个危房改造申请户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和验收,导致危房改造资金被套取,造成国家补助资金损失共计36.16万元;2013年4月,薛怀昌利用职务之便,索取该镇小赵村党支部原书记焦修军套取的危房改造补贴款4.17万元,用于个人支出。薛怀昌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焦修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二人刑事责任。

    兰陵县磨山镇房建办原主任李凯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滥用职权、受贿问题。2013年下半年至2014年底,李凯将部分不符合条件危房改造户纳入改造范围,造成国家补助资金损失共计34.14万元;2011年10月至2015年春节前,李凯利用从事危房改造审批的职务便利,多次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共计8.82万元。李凯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淄博市博山区博山镇南邢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孙照亮骗取扶贫款问题。2013年至2015年,孙照亮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假入账的手段,将21万元扶贫款据为己有,用于个人消费。孙照亮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临朐县寺头镇大崮东中心村党支部原书记何汉利截留、挪用村民救助资金问题。2013年至2014年4月,大崮东中心村未将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救助金和冬令春荒救助款足额发放给上报的贫困户,先后截留救助资金共计66951元。其中,16380元发放给村里其他困难户,50571元用于村集体日常支出。大崮东中心村还存在其它违纪违规问题,何汉利负有主要责任,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聊城市东昌府区端庄居委会党支部原书记、居委会原主任姜立连办理低保优亲厚友问题。2008年3月至2015年5月,姜立连违规给其女儿办理低保,使其女儿共领取低保款17830元。姜立连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菏泽市牡丹区马岭岗镇白杨张村党支部原书记乔广林实施扶贫项目违规收取保证金、工作失职问题。2014年11月,牡丹区扶贫办向白杨张村提供价值30万元的种羊271只。白杨张村“两委”未严格按贫困户名单发放种羊,违规向领养户收取每只300元押金,导致只有14个贫困户领取71只种羊,其余种羊均被非贫困户领养;未按要求与领养户签订责任协议,导致部分领养户卖掉种羊赚取差价,造成扶贫资金浪费,扶贫政策落空;对收取的领养种羊押金80700元,未纳入村委会账目管理,用于账外村集体支出。对以上问题,乔广林负有主要责任,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通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压力和责任传导到基层;县乡党委要发挥关键作用,把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巡察、专项整治的重点,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增强做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县乡纪委要把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坚持挺纪在前,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零容忍态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研判分析,发挥主体作用,增强责任意识,坚决防止违纪违规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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