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统中医药文化为依托,以医学专业服务为特色,开展爱心义诊、社区医疗服务、宣传慢性病防治知识、中医养生常识、无偿献血、防艾入微、照顾中风后遗老人、关爱留守儿童和山区儿童等特设活动。协会秘书长王娜微信:245606880
宣传志愿精神、发扬志愿精神、使志愿精神深入人心。传承志愿者衣钵培养优秀志愿者。
主要职能:
推动社会健康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助推中医事业的发展与创新,传承与传播中医,弘扬中医精神,帮扶全民创业,组织全社会中医从业者,爱好者,传承与发展中医事业,服务全社会。
协会宗旨:
弘扬中医 传播健康 帮扶创业 服务社会
志愿者管理
志愿者管理 协会秘书长王娜微信:245606880
1、中医志愿者全国宣讲活动
通过开展中医志愿者全国宣讲活动,传承、传播新中医文化,引领健康新方式,帮助公众了解、认识、使用新中医工具等,受益于千家万户。
2、中医志愿者技能培训
由国家级名老中医专家团亲临授课,培训。讲课的内容以新中医文化,中医基础理论,学术交流为主,以此提升中医志愿者的专业水平,为新中医发展服务。
3、中医志愿者志愿服务活动
广泛开展一系列中医志愿者公益实践活动,在提供志愿服务的同时,展示并传播新中医文化,践行新中医服务理念。
会员管理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中医志愿者协会的组织作用,规范会员的发展和管理,增强协会的凝聚力,促进中医行业展,制定本管理规范。
第二条 定义:中医志愿者是指按照一定的要求与程序在协会注册登记、参加服务活动的志愿者。
第三条 中医志愿者协会会员须遵守本规范,认真履行义务,同时享有相应的权利。
第二章 会员发展
第四条 入会条件:遵纪守法,认同协会理念,遵守协会的规章制度,自愿为中医事业发展服务的个人,均可申请加入本协会。
第五条 入会程序
(1)提交《会员申请表》; 协会秘书长王娜微信:245606880
(2)经协会秘书处审批通过。
第三章 会员管理
第六条对会员进行分级管理。
协会会员分为理事会员和普通会员。
第七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获得行业的信息服务和文件资料;
(2)优先获得协会提供的培训机会;
(3)参加协会组织、主办的各项活动;
(4)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八条 会员履行以下义务
(1)定期参加中医知识的培训学习;
(2)积极参加协会组织或主办的志愿活动,每年至少二次;
(3)传承与传播中医文化,积极参与公益宣传;
(4)自觉维护本协会及中医志愿者的形象,开展志愿服务;
(5)开展志愿服务时应当按要求统一着装或佩戴统一的标志。
第九条 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会员资格相应终止:
(1)申请退会的;
(2)不再符合本规范规定的会员条件的;
(3)长期不能正常履行会员义务的;
(4)受到协会取消会员资格处分的。
第十条建立会员联络员制度,会员应指定专人担任联络员,具体负责与协会的日常联系。
第四章 会员服务
第十一条 获得协会为会员提供相关的信息资料。
第十二条 优先参加协会组织或举办的各种活动、展会。
第十三条 为会员提供行业交流论坛、会议的机会。
第十四条 根据会员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训服务。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规范自通过之日起实施。
第十六条 本规范由中医志愿者协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