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月7日起,山东检验检疫局全面实施“负面清单”原产地签证制度,对“负面产品清单”外商品实施“即报即签即备”,根据企业申报直接签发优惠原产地证书或实施产品备案,将大大提高企业申办原产地证书的效率。
“负面清单”原产地签证制度是指检验检疫机构编制原产地签证“负面产品清单”,对于申请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等优惠原产地证书或申请原产地备案的“负面产品清单”外产品,直接签发相关原产地证书或办理产品备案手续,不再开展原产地调查。“负面产品清单”内商品涉及197个子目号,仅占全部商品的3.7%,对于其他商品检验检疫机构均实施“即报即签即备”。
按照传统模式,企业在申请原产地证书或产品备案时,需要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交原材料采购发票、原料进口报关单、产品生产加工流程等一系列纸面材料,由检验检疫机构进行材料审核或深入企业开展实地调查,审核确定货物符合原产地规则后,方可获签原产地证书或完成产品备案。“负面清单”原产地签证制度实施后,“负面产品清单”外商品可直接办理有关手续,原产地证书审单的平均时长由1个工作日缩减至1小时以内,便利了原产地签证,将推动全省自贸协定利用水平实现新提升。受惠企业将超过3万家,受惠商品占申办原产地证书商品的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