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山东28日从济南市政府获悉,为加快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济南市出台促进金融业发展若干扶持政策,加大在金融机构引进、企业上市挂牌等方面的补贴力度。对金融机构落户、增资、自建、购买和租赁办公用房等进行一次性资金补助,其中法人金融机构最高可获1亿元补助,企业成功上市补助500万元,成功在新三板挂牌,补助150万元。
济南市政府此次在保留完善了先前对金融机构引进、企业上市挂牌、发展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等扶持政策的基础上,首次增加了对融资租赁企业、金融中介机构、地方性金融组织的政策扶持,政策覆盖面更广,同时补贴力度较之前大幅提高。
为吸引法人金融机构落户,济南市明确,对实缴注册资本40亿元(含)以上的,一次性补助1亿元;30亿元(含)至40亿元的,一次性补助7000万元;20亿元(含)至30亿元的,一次性补助5000万元;10亿元(含)至20亿元的,一次性补助3000万元;5亿元(含)至10亿元的,一次性补助1000万元。
为吸引注册资本较小的法人金融机构入驻,济南市对小型法人金融机构进行扶持补助,注册资本3亿元(含)至5亿元的,一次性补助500万元;注册资本1亿元(含)至3亿元的,一次性补助300万元;注册资本5000万元(含)至1亿元的,一次性补助100万元。
此外,对企业上市挂牌给予重奖是本次“金九条”的亮点做法。企业上市成功,至少可获500万元的补助,并且分阶段予以兑现;进行首发融资的,给予融资补助,最低补助20万元起。融资额达到10亿元人民币的,奖励80万元。另外,新迁入我市企业,3年内成功上市的,除享受企业上市各项补助外,另外奖励100万元。企业若在新三板成功挂牌,一次性补助150万元。挂牌后实施股票融资的,按实际融资额的3‰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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