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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网络安全需要更多“四有好网民”

来源:新华网 作者: 2016-09-20 17:06:28 字号:A- A+

  洪范/文

  经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同意,中央网信办、公安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方案,明确从今年开始,每年9月第三周在全国统一举行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今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将于9月19日至25日举行。

  21世纪是网络技术发达的信息时代,互联网正有力推动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进程。网络安全已经成为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从世界范围看,当前网络安全威胁和风险日益突出,并日益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国防等领域传导渗透,特别是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面临较大风险隐患,网络安全防控能力薄弱,难以有效应对国家级、有组织的高强度网络攻击。这对世界各国都是一个难题。

  互联网时代,网上交流、交往、交易,已成一种习惯和常态。然而网络安全问题也相伴而生,网络攻击、网络恐怖等安全事件时有发生,侵犯个人隐私、窃取个人信息、诈骗网民钱财等违法犯罪行为猖獗泛滥,网上黄赌毒、网络谣言、“水军”征伐等网络乱象屡见不鲜。维护保障国家网络安全,也是为了维护保障每个网民、每个公民自身的安全和切身利益,最大限度力保网民免遭各种网络不法行为的侵害。

  今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这一主题深刻揭示了维护保障国家网络安全的目的所在、力量所依。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网络安全工作,强调要加强全党全社会网络安全意识培养,发动全社会参与维护网络安全,培育“中国好网民”。在此基础上,中央提出培育有高度的安全意识、有文明的网络素养、有守法的行为习惯、有必备的防护技能的“四有好网民”的目标。这个贴近网民、连接地气的目标,明确了广大网民对于维护国家网络安全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指导价值。

  网民要有高度的安全意识,要认识到,网络安全隐患就在每个网民身边,维护网络安全不仅是政府、专家、网络机构的事,更是每个网民自己的事,网络安全一旦出了问题,可能比传统安全问题涉及面更广、危害更大,必须时刻绷紧网络安全这根弦,让网络安全意识内化于心、外践于行。网民要有文明的网络素养,就是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文明健康的网络生活方式,培育崇德向善的网络行为规范,坚决抵制和清除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网络欺诈、色情低俗等污泥浊水,打造风清气正、繁荣和谐的网络空间。

  网民要有守法的行为习惯,就是要深知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法律底线不可逾越,网下不能做的事网上同样不能做。要用法律的尺子来衡量自己在网上的言行,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筑牢网络安全的法治屏障。网民要有必备的防护技能,就是要在享用互联网便利的同时,学习掌握相应的网络安全防护技能,不轻易下载来路不明的程序,不随便转发有害信息,注意保护个人账号和密码,及时更新应用程序补丁,改变不健康的上网习惯,让网络不法分子无机可乘。

  广大网民是网络安全的最终受益者,也应当是网络安全的积极维护者。只有培育更多的“四有好网民”,才能更有效地维护保障网络安全,只有保护好每一个网民的安全,才能让网络安全真正落地生根,构筑起国家网络安全的坚固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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