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湖南省纪委消息:近日,经湖南省纪委立案审查并报经湖南省委批准,决定对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党委委员、常务副总经理刘少兵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经查,刘少兵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权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要财物;违反生活纪律,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建设领域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违法犯罪。
刘少兵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给予刘少兵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湖南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