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案中案”,此中有深意。
日前,中央纪委通报了5起执纪审查中发现的中管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公众注意到,被通报的王阳、谷春立、卢子跃、杨振超、陈雪枫等5人,此前均因严重违纪涉嫌违法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等处分。这次,是把他们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那些事儿,单独拎了出来。
世人皆知,但凡受到“双开”处分的落马者,“大问题”都少不了。以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王阳为例,就集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严重违反廉洁纪律、严重违反工作纪律于一身,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拉票贿选问题涉嫌破坏选举犯罪。相形之下,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借出差之机公款旅游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比较而言,简直是“小巫见大巫”,所以有人就产生疑问了——为什么中央纪委“抓大不放小”,还要专门通报“老虎”们的“四风”典型问题?
答案,在这次通报中已经给出:“这些典型案例再次表明,党员领导干部腐败堕落往往是从不正之风、享乐奢靡开始,从‘四风’上打开缺口。”背后的道理不难理解,作风问题看似事小,实际上是天大的事。
正因此,十八大以来的全面从严治党新实践,首先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破题,言出纪随,一寸不让。应该说,经过将近4年的努力,作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执纪审查的情况表明,这种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三令五申之下,有的党员领导干部甚至是高级干部仍然无视党规党纪,不收手、不知止;一些“四风”问题虽然在面上有所好转,但在重压之下花样翻新、隐形变异,防止反弹回潮的任务还很重,解决深层次问题的任务还很重。就拿这次通报的5起典型案例来说,既有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借出差之机公款旅游等屡见不鲜的老问题,也有一些在以往案例中难得一见的“花式”享乐奢靡。比如,2014年1月至2015年7月,谷春立在已分得副省级干部周转房的情况下,长期占用长春市乐福大酒店1间客房,房费共计34.38万元。又如,2014年8月以来,卢子跃多次安排公务用车接送浙江省金华市的理发师,往返500公里,到宁波市专门为其理发。
在“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形势下,公布这些典型案例,对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而言是警示教育,对负有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主体而言也是案例教学。一方面,各级党组织要更敏感,把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的有关部署,“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的一律从严查处,对参加聚会的要找本人谈话,令其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对在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要深挖细查、决不放过”。这样,既强化严的标准和氛围,释放不是什么地方都可以去、什么饭都可以吃的强烈信号,又有助于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另一方面,反面教材是给每一名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照镜子、正衣冠的,一定要明白这不是小题大做、多此一举,必须引以为戒、三省吾身,在“天上掉馅饼”“免费的午餐”来时要有警觉性,在“人无我有”“人有我特”时要有鉴别力,勿把“高危”当“高端”,既不做违规触纪的糊涂人,也别做试探底线的冒险家。(记者 陈治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