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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有色集团原副总经理李赋屏等2人被开除党籍

来源:-- 2016-04-20 09:32:44 字号:TT

广西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李赋屏被开除党籍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消息:日前,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广西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李赋屏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李赋屏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送给他人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违规持有下属企业股权;对有关国有控股企业在经济往来中,账外暗中收受巨额回扣,负有主要责任;严重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巨额损失,李赋屏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等问题涉嫌犯罪。

    李赋屏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研究,决定给予李赋屏开除党籍处分;将其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所占股份予以清退,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广西宏桂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贾朝强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消息:日前,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广西宏桂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贾朝强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贾朝强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收受下属送给的礼金;违规经商办企业。严重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恶劣影响。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的问题涉嫌犯罪。

    贾朝强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厅研究,决定给予贾朝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违规经商所占股份予以清退,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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