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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从”小”抓起实践”四种形态”

来源:-- 2016-04-19 16:47:35 字号:TT

    去年以来,胶州市以从“小”抓起作为基层实践“四种形态”的切入点,强化问题导向,多措并举,及早发现和揭露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和轻微违纪这些”小”问题, 有效推动了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的提升。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 市、镇(街道)两级党组织建立常态化的监督检查机制,对机关作风纪律、窗口单位履职情况和乡镇干部走读情况等进行督查,发现苗头的要及时提醒,触犯纪律的要及时查处。去年探索试行县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制度,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充分发挥谈话提醒在处置问题线索中的重要作用,加大处理一般性问题的力度。去年以来,市委领导以上率下,带头谈话,共对各自分管领域265名市管领导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对336人(次)新提拔重用和岗位调整的市管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谈话,促使存在轻微问题的干部猛醒,及时改进作风。

    二是规范线索管理。整合组建“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监督投诉平台,建立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工作台账,对问题线索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管理、提级审查、集中交办。对巡视、司法、审计、信访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分类处置,一般性问题与本人见面,谈话提醒、函询核实,促其向组织主动讲清问题;指向性明确的问题扎实做好初核,已谈话函询的必要时再次核实。去年以来,市纪委主要负责同志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69人次。

    三是建立巡查制度。借鉴巡视模式,聚焦基层组织,建立基层巡查工作制度,以“六项纪律”为尺子,规范巡查工作程序,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巡查过程中,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领导干部及时咬咬耳朵、扯扯袖子,甚至予以当头棒喝、敲响警钟,帮助被巡查单位早发现自身问题,强化主体责任落实,防止腐败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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