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馆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双语讲解员及技术工人。现将招聘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市规划馆、雕塑馆讲解员3人,含英、韩、日双语讲解员各1人。主要负责青岛市城乡规划展示中心(青岛市雕塑馆)所属规划馆、雕塑馆、雕塑园基本展陈及临时展览内容的双语讲解等工作,承担讲解词修编和资料收集等任务。
2、平面设计1人。
二、招聘条件
(一)讲解员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2、年龄在24 周岁(1992年3月30日后出生)以下,女性,身高1.65米以上,相貌端庄,身体健康;
3、大专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英语、韩语、日语、城市规划、新闻学、播音主持等相关专业优先聘用;
4、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含)以上证书或有讲解工作经验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平面设计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2、年龄在25 周岁(1991年3月30日后出生)以下,男女不限,相貌端庄,身体健康;
3、本科以上学历;
4、能够熟练使用PS、AI、FLASH等软件。
5、有工作经验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15日-4月25日
2、报名形式:现场报名
3、报名方法: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到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初步审查,填写《青岛市规划展示中心讲解员报名登记表》,附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1张,同时提供个人生活全身照片1张(非艺术照)。
现场报名地点:青岛市规划馆(地址:青岛市崂山区东海东路78号)
现场报名时间:9:30-11:30 13:30-17:30
咨询电话:0532-88707903
联系人:冯 燕 13863931208
四、资格审查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将电话通知本人。资格审查通过者作好参加面试的准备。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资料的,即取消其面试、聘用资格。
五、面试
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面试分三部分,一是规定内容的解说,其中各语种按各自语言解说相同内容;二是现场模拟场景讲解;三是才艺展示。每个环节5分钟。面试满分100分,面试结束五日后通知本人。
六、体检和政审
根据面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政审。
七、培训和考核
政审通过后,组织集中培训。集中培训结束后在市规划展览馆进行实习。参加培训人员全部进入考核,同时对人员的培训成果进行综合评价。
八、聘用与相关待遇
根据考试成绩和考核培训、实习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依据国家《劳动合同法》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含五险一金),工作满6个月参加评级考核,工资根据考核等级发放。
正式聘用人员在岗使用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以及符合其他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合同期满后,若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后可续聘。
本简章由青岛市城乡规划展示中心负责解释。
青岛市城乡规划展示中心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