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燕,女,1970年3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在17年的刑事审判工作中,先后审结“马六汽车车主以危险方法致二人死亡案”、“东泰佳世客犯罪人在公共场所乱杀无辜致一人死亡,多人受伤案”、“日本人走私毒品案”、“多名被害人死亡的沉船案件”、“尚某某杀死二人被认定为正当防卫案”、“青岛市最大的卖买枪支案”、“聂磊等黑社会性质犯罪案”、“多宗毒品犯罪案件”、“平度3.21案件”等等一大批重大、疑难、复杂、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无一错案,无一因个人原因被发回或改判案件。所办理的死刑案件,最高法院的核准率达100%。撰写的裁判文书在全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评比中获得一、二等奖。个人先后荣获“全国优秀法官”、“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山东省巾帼建功标兵”、“全省优秀法官”、“青岛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青岛市十佳政法干警”、“青岛市十大女杰和青岛市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被省高院授予“一等功”、“二等功”两次。
一、惩恶扬善,她用铁肩担正义。
吕燕所在的刑事审判庭审理的均是量刑在无期徒刑以上直至死刑的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案件,刑事审判“生杀予夺”的特殊性质,决定了作为刑事法官的她必须缜密自觉,审理每案必须认真严谨。她审理的“平度3.21案”,该案是一件社会关注度极高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本案是我市第一次对庭审微博直播,阅读量达722.9万人次,讨论量达1.7万人次,邀请了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新京报等20余家媒体旁听了庭审,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她参与审理的被告人聂磊涉黑案件,本案卷宗160余卷,涉及被告人人数144人,起诉到中院的被告人30余人,涉及犯罪起数60余起,罪名15个。专案组成员加班加点撰写了50余万字的审理报告,366页、20余万字的判决书。该判决书被最高法院《刑事审判参考》总第95集“优秀裁判文书”栏目刊载,系我市法院近十年来唯一入选《刑事审判参考》的优秀裁判文书。
二、排忧解难,她用柔情暖民心。
她审理的被告人丁某某杀妻一案,以至诚之心促使双方达成协议,又为被害人之女申请了一定数额的司法救助款。案件审结后,还时常与被害人之女进行沟通,从精神上和物质上给她提供帮助,使她尽快走出心灵的阴霾。她审理的指控被告人石某某等四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案,本案沉船一艘、死亡四人、失踪一人,被害人的亲属及被撞沉船的船主、股东30余人群体上访。她采取分别调解和集中调解相结合的方法,使各被害人亲属与被告人方面达成了110余万元的民事赔偿协议。五名被害人亲属领到原本无望的赔偿金时,激动地对吕燕法官连声道谢,事后还专门送来锦旗表达谢意。
三、公断是非,她用赤诚铸天平。
她审理的指控被告人尚某某故意伤害一案,本案致死二人,经审查发现被告人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此案经过一、二审后均以被告人构成正当防卫予以宣判。她参与审理的被告人孙某某等六人故意杀人案,合议庭一致认为本案涉案的孙某某等五名被告人参与故意杀人的证据不足,极有可能存在冤案。建议公诉机关补充侦查,之后查明的事实证实了合议庭的判断,检察机关撤回了对这五名被告人的指控,避免了一起重大冤错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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