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财政部网站消息,从明年1月1日起,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费将执行新的标准。至此,公务员出差时的“吃住行”全都重新划定了红线,标准也越来越细。今后出差可得注意了,千万别超标,否则后果很严重,违规资金不但会被追回,还可能被通报处分。
住宿费
省部级官员在北京、上海两地最高可以入住1100元标准酒店,其他省份是800或900元。
司局级和处级及以下干部的住宿标准也有不同幅度的提升。
在拉萨、西宁、哈尔滨、海口、大连、青岛这6座城市引入了淡旺季的概念,标准可上浮20%-50%。
交通费
坐飞机出行,省部级干部才能坐头等舱,司局级和其他干部只能坐经济舱。
乘坐火车出行,县处级及以下干部只能坐硬座、硬卧,高铁二等座等。如果“超标”乘坐了交通工具,比如县级干部坐了飞机头等舱,那么差价需要自己补上。
市内交通这方面,不同级别干部的标准没有差别,都是一天80元包干使用。这项费用值得注意,比如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出差,打车单程的费用都可能会超过80元,出行前要好好盘算盘算。
伙食费
伙食标准,各地财政部门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消费水平等因素自主规定。
除出差到西藏、青海和新疆定为120元每天之外,其他各地标准大多为100元。
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