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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出台新政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

来源:大众网 作者:樊思思 2015-10-10 13:38:26 字号:A- A+

    大众网济南9月11日讯(记者樊思思)大众网记者从9月11日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山东出台新政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招聘要按不少于当年服务期满毕业生总数30%的比例,拟制定向招聘计划;2017年前,每个设区的市要建设1处以上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1处以上省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园,培养一批大学生领军型创业人才。

    近日,山东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印发山东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行动方案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两个文件。在今天下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夏鲁青介绍说,新出台的政策举措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到乡镇事业单位服务满1年后,如有岗位空缺,经考核合格,可与所在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招聘要结合当地服务期满基层项目毕业生数量,按不少于当年服务期满毕业生总数30%的比例,拟制定向招聘计划。将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纳入“社区就业计划”,每年开发2000个岗位,用于吸纳择业期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同时,新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各市、县(市、区)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70%以上的见习单位,政府见习补助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省级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70%以上的财政困难县,补助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将求职创业补贴范围扩展到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此外,对家庭生活特别困难、在公益性岗位工作期满后仍难以就业,且工作期间考核优秀的女性45周岁、男性55周岁以上的人员,可适当延长工作期限,续签劳动合同。续签合同最长期限不得超过3年。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高校毕业生就业处负责人高德敬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鼓励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大学生到农村创业,是推动建设新型农村、发展现代新型农业的重要途径。目前,全省各县(市、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或大学生创业园覆盖率达到90%以上,2017年前,每个设区的市要建设1处以上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1处以上省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园,各县(市、区)和高校均要建立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或大学生创业园。下一步,我省将进一步完善促进大学生到农村创业的政策措施,优化农村创业环境,同等条件下优先用于大学生农村创业;加强创业教育,提升大学生创业能力;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加强农业类大学生创业平台载体建设,为大学生到农村创业提供更多机会和更广泛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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