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直在疯传一条“通知”:“走高速的注意了,全国高速口从9月1日开始查车上的灭火器,三角架,如果没有,扣6分,罚200元......”
无论是微信群里↓↓↓
还是朋友圈里↓↓↓
都有很多网友在传播或求证,那么,这是真的吗?
小编觉着,其实谣言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辨别能力。
首先,咱们自行辨别一下~当然是先求助万能的百度,你只需要键入一些简单关键词,就会搜索到很多条类似消息,但看时间,有些是“9月1日开始”,有些是“7月1日开始”,有些是“5月1日开始”……比如下图这个↓↓↓
然后,咱们再来仔细看看这段“通知”里的文字,“三脚架”是什么鬼~这东西不是指相机等设备使用的稳定支架吗?车辆使用的起警示作用的应该称之为“三角警示牌”。
最后,咱们来看看官方是咋说的↓↓↓
山东高速交警:整治项目处罚标准,都是瞎编!
山东高速交警王海波介绍,目前山东高速交警没有开展这类专项整治工作,网传消息属谣言。他说,高速交警一般在日常工作中会针对重点车辆(客车、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车等)重点检查车载灭火器、三角警示牌,对私家车则一般不进行专门检查。
另外,其实天津交警早在7月份,就曾经对类似传言进行过辟谣↓↓↓
看到这里,你明白了吧,这条传言真的是一个假的不能再假的谣言了。谣言止于智者,快告诉你身边朋友这个真相吧!
小编提醒:
虽然这是个假消息,但不要就此认为没有三角警示牌和灭火器就没事了!
三角警示牌现在一般都随车放在后备箱,如果车辆发生故障和交通事故后必须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来车方向按规定摆放三角警示牌(城市道路白天50米,夜晚100米;高速公路白天150米,夜晚250米)以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如果没有摆放,交警可以处以罚款200元并记3分的处罚。
虽然自去年起私家车年间验车时可以不必携带车载灭火器,可是一旦发生车辆自燃,车载灭火器可以在第一时间扑灭火势减少损失。所以为了你和他人的身体和财产安全,强烈建议车辆必备车载灭火器。
什么?你车上没有三角警示牌和车载灭火器?那还不赶紧去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