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鼓励创新要素跨境流动,对开展国际研发合作项目所需付汇,实行研发单位事先承诺,商务、科技、税务部门事后并联监管。对科技人员因公出国进行分类管理,放宽因公临时出国批次限量管理政策。复制推广上海自贸区经验,积极申办青岛自贸港区。争取将我市列入中日韩自贸区协定框架下地方经济合作示范城市、国家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和“保税进口”模式试点。支持国际创新平台建设,鼓励和吸引海外研发机构、技术转移机构、跨国公司在青建立研发中心和技术转移平台。 全面推进产业模式创新
创新发展 “互联网+”,制定“互联网+”发展规划,促进以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现代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等融合创新。推进 “互联网+工业”“互联网+农业”“互联网+商务”“互联网+文化”等各领域发展,形成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实现工具的经济发展新形态。创新发展“海洋+”,制定“海洋+”发展规划,推动海洋与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新载体等深度融合。推进国家海洋技术转移中心建设,加快成果转化,培育壮大海洋新兴产业。对接“一带一路”战略,以“一谷两区”为重点,打造海洋创新高地,提质发展海洋经济,彰显青岛城市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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