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互联网+”开启环保新思维
今年6月5日是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后,我国迎来的首个世界环境日。如何开展环境宣教、倾听群众诉求、增进理解信任,一直是环保部门的重要议题。随着移动互联网时代的来临,这一议题的价值日渐凸显。
近日,在山东济南召开的首届全国环境互联网会议上,官员、学者与新媒体代表人士等汇聚一堂,探讨环境与互联网的密切互动。
互联网让环保活起来
“我们必须认识到,新媒体已经成为环境保护的重要推动力量。”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认为,在中国网民数量世界第一的当下,环保已成为网上报道最多、讨论最热烈、关注度最高的领域之一。
在中央网信办网络新闻信息传播局副局长汪祥荣看来,新媒体将会成为解决环境问题的利器,因此应高度重视及深入研究互联网与环境问题的关系,用互联网思维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具体到如何落实,潘岳认为,要通过互联网和新媒体,让群众知道环保部门正在做什么,也让环保部门了解群众需要什么。信息公开不能只报喜不报忧,既要说成绩,也要提问题。
政务新媒体是重要的实现途径。会上,人民日报新媒体中心联合人民网舆情监测室、新浪微博和清华大学媒体融合发展研究中心,共同发布了环保类政务新媒体排行榜,希望借此促进环保宣传力的提升。
潘岳表示,据统计,全国地市级环保部门建立官方微博的还不到一半。他认为,地市级环保部门应全部建立起官方网站、开通微博和微信账号,有条件的县级环保部门也要建立,真正地“动起来、活起来、火起来”。
互联网给环保筑法网
新媒体时代的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使广
大网民的环保诉求日益高涨。在与会专家看来,这将深刻改变环保工作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进而促进环境管理和环境执法的转型。
国家环境咨询委员会委员、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指出,新媒体可以在推进环境科学立法、民主执法、公正司法和促进守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高度重视和充分利用这些新手段,将提升人们的环保理念和法治观念。”
从今年起,被称作“史上最严”的新《环境保护法》正式实施。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之下,如何将环保法贯彻好?环保系统相关人士指出,互联网这个广阔的载体提供着诸多可能性。孙佑海认为,环保部门和机构应当借助新媒体,以喜闻乐见的形式,让公众知晓信息。
“我们正在探索中国环境的司法体制,这意味着不能凭着主观意志来做事,而是让司法在环保的各个方面全覆盖。”潘岳认为,在中国环境司法体系上,来自互联网的监督将会非常重要。
互联网为环保造氛围
在这些意见的基础上,全国环境新媒体联盟初步形成,并达成了“济南共识”。这一联盟由环保部门、媒体机构、其他环保组织的新媒体以及热心环保的新媒体代表人士组成。
联盟主要发起人杜少中宣读的四点共识中,主要包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秉承“爱国、公益、务实、理性”的理念,发挥环境新媒体在舆论传播引导中的积极作用,并坚持“接地气”网上网下互动,共同努力实现中国梦等内容。
这些共识,在全国政协外事委员会副主任王国庆看来,意味着建立一个更宽松的环境,使环保跟新媒体结合好。他认为,一方面各级领导干部要敢说、愿说;另一方面,新媒体也要营造一个环境,善待敢说话的人,让社会各界共同为“蓝天白云、繁星闪烁”的环境,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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