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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提出药品保质期质疑 青医药房作出解释

来源: 作者: 2015-04-01 10:56:12 字号:A- A+

    青岛新闻网4月1日讯 网友“蓝莓”3月25日在网友爆料中发帖《这样的药医院该不该发》道:自己在青医附院药房开药,拿到的药保质期在2015年10月,因自己需要服用此药一年多的时间,对药品保质期存在顾虑。

    原帖内容:

    昨天到青医附院拿药回家后发现所拿药没吃完就会过期。发现后马上返回医院要求换一盒,医院的答复是就这一个批号的,要就要不要就给退掉。这批药是13年生产的,过期日是15年10月,按我刚开始的服药剂量这一盒药要吃400天,就是说如果有的患者不注意最少会吃半年的过期药,试问医院是这样为患者负责的吗?

    针对上述问题,记者联系了青医附院药房,对此青医药房给出了以下解释:

    青医药房:关于蓝莓在网上发表的帖子《这样的药医院该不该发》,给出下列说明:

    1、 左甲状腺素钠片(优甲乐)为德国进口药品,规格为50ug*100片,我院零售价格为31.10元,有效期为两年。由于进口药品要进行通关验收检查等原因,到医院时已经是距离生产日期1年左右。我们医院最近正在销售的左甲状腺素钠片(优甲乐),生产日期为2013年11月,有效期为2015年10月31日,目前该药非常紧缺,国内医疗市场正在使用的基本都是这个批次,新批号(新效期)药品暂时采购不到;

    2、 使用该药品的患者大都属于长期连续治疗用药,不能停药,治疗时也是需要根据病情调整剂量。一般患者的初始治疗剂量在1/4片至1片,一个月左右达到维持剂量,维持剂量在1片至4片。(本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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