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各地均现“皮筋螃蟹”,我市工商部门对“皮筋螃蟹”开展拉网式检查,今天,市北区工商局对交运鞍山二路市场的螃蟹市场进行了检查,检查中,未发现商户出售“皮筋螃蟹”。
市场管理人员介绍,自2013年开始,针对过度捆绑螃蟹,市工商局就提出了明确的处理意见。根据工商局的要求,每到螃蟹销售期,市场加大对经营业户的检查,做到进入市场销售的螃蟹必须使用重量可以忽略不计且符合食品安全的捆绑物等进行必要的捆绑。一旦发现销售过度捆绑螃蟹行为的,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经营业户规范销售;对拒不改正的依据《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第3条第一项定性,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0条的规定处罚。
鞍山二路市场
201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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