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纪敏
【报告解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全年新增城乡就业40.4万人
全年新增城乡就业40.4万人,其中青岛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3.5万人,就业率95%,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99%,比年度目标低1.01个百分点。
全年政策性扶持创业2.01万人,同比增长48.6%
10月份在中德双方总理见证下,与美国劳瑞德教育集团和德国BITS大学签署了《中德创业大学合作备忘录》,打造国际化创业大学。截至目前,创业大学已累计培训1.2万人,培训后创业参与率达到30%。为进一步鼓励“全民”创业,将小额担保贷款额度由10-20万元提高到15-45万元,建立了双10亿(10亿元创业扶持资金、10亿元小额担保贷款基金)的创业扶持基金,为创业者注资供血,全年政策性扶持创业2.01万人,同比增长48.6%;按照政府主导和市场配置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搭建创业孵化平台,目前全市已经建成1个创业中心和73个创业孵化基地,形成了为大学生、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军转人员、留学回国人员、博士、高层次人才等群体提供不同层次、不同特色服务的创业孵化格局。
全年预计征缴企业社保基金265.44亿元
全年预计征缴企业社保基金265.44亿元,完成全年计划指标的102.09%。
连续第10年调整基本养老金,全市61.2万退休人员月人均增加养老金275.4元。连续第5次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全市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340元以上。连续第8次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失业金标准达到900元,增长8.4%,企业1-4级职工伤残津贴和生育女职工生育待遇也有不同程度提高。
引进各类人才11.7万人 办事效率普遍提升50%以上
全年引进各类人才11.7万人,其中博士和正高职称人才1062人,硕士、副高职称和高技能人才10996人。创新开展“百所高校千名博士青岛行”系列活动,吸引40余所高校604名博士参加,达成合作意向290个。
坚持自我“削权”,行政许可、非许可事项从17项削减到5项;规范权力运行,246项权力清单、85项政务服务清单年底前全部向社会公开;规范业务流程,使审批节点平均减少35%,办事效率普遍提升50%以上,“一站式”服务办结率达到95%以上。
2014年,我局共承担了5项市办实事、6项《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事项、10项市委市政府确定改革项目和256项工作任务,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业务职能目标完成情况
(一)城乡就业总量稳步增长,创业扶持体系更加完善。全年新增城乡就业40.4万人,其中青岛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3.5万人,就业率95%,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99%,比年度目标低1.01个百分点。一是建立城乡均等的就业政策体系。针对原市内四区与其他区市政策内容不同,存在城乡差别和待遇差距的问题,打破城乡区划和身份界限,在全国率先建立城乡均等的就业政策体系,出台了小额担保贷款、用人单位吸纳就业补贴、创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职业介绍补贴等13个操作性强的配套文件,形成了“1+13”具有青岛特色的就业政策体系。政策调整后,全市城乡居民实现了就业同城待遇。二是打造“升级版”扶持创业体系。在2013年筹建的青岛创业大学基础上,着力打造创业“龙头”,10月份在中德双方总理见证下,与美国劳瑞德教育集团和德国BITS大学签署了《中德创业大学合作备忘录》,打造国际化创业大学。截至目前,创业大学已累计培训1.2万人,培训后创业参与率达到30%。为进一步鼓励“全民”创业,将小额担保贷款额度由10-20万元提高到15-45万元,建立了双10亿(10亿元创业扶持资金、10亿元小额担保贷款基金)的创业扶持基金,为创业者注资供血,全年政策性扶持创业2.01万人,同比增长48.6%;按照政府主导和市场配置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搭建创业孵化平台,目前全市已经建成1个创业中心和73个创业孵化基地,形成了为大学生、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军转人员、留学回国人员、博士、高层次人才等群体提供不同层次、不同特色服务的创业孵化格局。三是建立经济发展与促进就业联动机制。实施“四个就业联动”新机制,做到土地征用与就业联动、项目招商与就业联动、项目遴选与就业联动、项目建设与就业联动,并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技能教育培训,搭建重点建设项目就业培训信息平台,形成项目带动、组织规范、无缝衔接的就业体系。同时,强化政府责任,将发改委、经信委、教育局等21个部门就业职责纳入年终考核范围,把“落实政府促进就业责任”作为一项改革措施,加大了区市就业目标在科学发展考核中的比重,整合资源,形成促进就业合力。四是圆满完成“破旧立新”两项任务。破旧,主要是会同有关区市解决了沈阳路“马路市场”问题,建成了市北区、城阳区两个灵活务工市场。立新,主要是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打造家庭服务业“线上线下”两个平台,扶持家庭服务业规范化发展,建成青岛家庭服务业就业创业广场,年均拉动就业3000人。
(二)社会保障体系平稳运行,社会保险改革稳步推进。全年预计征缴企业社保基金265.44亿元,完成全年计划指标的102.09%。一是改革医保制度。以政府令形式出台《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破除城乡分割制度壁垒和城乡居民身份界限,在全国较早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险合一”,构建起“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大病医疗救助”三层社会医疗保障体系,惠及全市822万参保人。二是深入实施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在全国率先探索将制度覆盖范围扩大到农村参保居民,推行“医养康护”专业化护理模式,破解失能、半失能老人医疗护理难题,共有2.42万参保患者享受到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支付护理保险基金3.47亿元。三是探索建立“智慧医保”经办模式。引入商业保险公司,开展第三方经办服务试点,为参保人提供更加专业、更加便捷、精细化的医疗保障服务,为各项社会保险经办向专业化、精细化服务转型开辟新路。四是进一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连续第10年调整基本养老金,全市61.2万退休人员月人均增加养老金275.4元。连续第5次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全市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340元以上。连续第8次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失业金标准达到900元,增长8.4%,企业1-4级职工伤残津贴和生育女职工生育待遇也有不同程度提高。
(三)引才总量继续放量增长,人才服务实现整合创新。全年引进各类人才11.7万人,其中博士和正高职称人才1062人,硕士、副高职称和高技能人才10996人。一是改革人才服务机制。将涉及人才服务业务的10个服务窗口全部整合到海尔路人才中心,实现“一门式”办理;专门开设高层次人才服务专窗,与组织、科技、公安等39个职能部门协调联动,面向急需、紧缺高端人才,提供“个性化”、“一站式”全程服务,破解了多年来存在的人才服务职能分散、办事往返跑腿的“碎片化”难题。二是创新引才政策。完成全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探索发布《事业单位高层次和紧缺人才专业目录》,出台引进外国专家项目管理办法,提升引进国外技术、人才项目管理水平。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组织农村转移劳动力培训1.65万人。实施名师带徒计划,围绕千亿级产业链和重点产业集群发展需求,鼓励市级以上技能称号名师带徒,建立起绝技绝活传承推广机制,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步伐,全年新培养高技能人才1.6万人,同比增长12%。三是拓展引才引智渠道。创新开展“百所高校千名博士青岛行”系列活动,吸引40余所高校604名博士参加,达成合作意向290个。深入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高校行”活动,组织我市用人单位赴清华、北大、哈工大、山大等省内外城市重点高校开展“高校行”活动19场次,参会企业384家,达成初步就业意向1.5万人。成功举办第五届中国蓝色国际人才暨产学研合作洽谈会(青岛),达成540项合作意向,同比增长59%。四是健全创新创业平台。启动“湛山创意工厂”二期建设,揭牌运营国家级留学人员创业园,扩建高层次人才创业中心,成立中国海洋大学国家级继续教育基地,建成博士创业园一期、二期,入驻企业61家。
(四)选人用人机制更加科学,机关事业单位管理更加规范。一是在全省率先试行公务员聘任制,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青岛市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试行)》,成功招聘6名聘任制公务员上岗工作,拓宽了机关选人用人渠道。二是在全国率先启动事业单位职员制改革,探索在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试行与行政级别脱钩的技术职员制、在功能新区试行职员管理,进一步打破体制机制壁垒,激发事业单位工作活力。三是完善机关事业单位考录制度,坚持基层导向,探索从高级技工学校(学院)中考录公务员,设定基层公务员服务最低年限,努力破解基层招人留人难问题。坚持实行“五抽签一换号”制度,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程,实施军转安置标准化制度,圆满完成502名公务员、261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录和军转干部安置工作,保障了选人制度公平公正。四是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培训管理制度。依托基层一线及服务窗口创建公共服务实训基地,分期分批组织4100余名市直机关公务员到实训基地参加岗位实训,提高了公务员的适岗履职能力。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清理取消评比达标表彰项目822项。五是探索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在8家事业单位试点特殊津贴制度,完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
(五)全市劳动关系保持稳定,劳动维权扎实推进。全年立案受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4500起、劳动人事争议案件9571起,按期结案率99%以上。一是完善政策体系。在全省率先出台特殊工时审批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改进全市特殊工时制度审批和管理,切实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和休息休假权益。制定发布青岛市企业劳动规章制度示范文本,出台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办法,进一步规范企业管理和员工行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出台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规范劳务派遣管理,形成从行政许可到事后管理的立体式监管体系,维护用人单位和职工合法权益。二是加强企业工资收入宏观调控指导。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将六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380元调整为1500元,四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220元调整为1350元。发布201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全面推进落实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备案工作,引导企业建立收入分配共决机制。三是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出台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社区(村)、工业园区、街道(镇)、区(市)创建标准,探索符合我市实际的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模式。全面推进劳动用工网上备案,全市劳动用工备案企业达到7.9万户,涉及职工208万人,提升了劳动关系规范化水平。四是加大维权力度。深化“仲裁、调解、预防”三位一体工作格局,完善企业欠薪预警机制,在全国率先研发推广“监察通”移动业务系统,提升劳动保障监察监管效能。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农民工工资支付、企业执行工时制度情况等专项检查,为劳动者补发工资和经济补偿金4824万元。
二、履职尽责服务基层情况
(一)完善平台建设。推进基层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将就业失业登记、保险费收缴等4大类69项服务项目下放到街道(镇),并逐步向社区(村)延伸,多数服务项目均可在就近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实现“一站式”办理、“一次性”办结。目前,全市10个区(市)129个街道(镇)全部建立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社区(行政村)服务平台覆盖面达到近90%。
(二)畅通服务网络。自行研发“基层公共服务平台”信息系统,在全市范围内的任何一个基层服务平台登录,均可同时办理就业、社保等业务。自主研发自助一体机,群众通过身份证、社保卡、指纹等方式在自助机上就可实现社保信息查询、网上求职等110余项业务。建设网上便民服务大厅,200多项业务实现网上直办,目前,全市已开通企业网上用户21万多个、个人用户750多万个,日均业务办理量26万人次。
(三)推进简政放权。坚持自我“削权”,行政许可、非许可事项从17项削减到5项;规范权力运行,246项权力清单、85项政务服务清单年底前全部向社会公开;规范业务流程,使审批节点平均减少35%,办事效率普遍提升50%以上,“一站式”服务办结率达到95%以上。
三、去年市民代表提出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2013年“三民”活动,我局共收到有效意见建议100条,主要集中在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引才引智和劳动关系四个方面。截至2014年1月中旬,各项意见建议已经全部按要求办结,办复率、满意率均达到100%。
四、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当前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一些好的政策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群众知晓率和落实率都不够高;社会保险智能化服务水平还不能很好地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全市人才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提高。
2015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我局将围绕深化改革、依法行政两条主线,加大就业创业政策落实力度,完善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建设,推进全市城乡一体化就业创业工作深入开展;稳步推进基本医疗“三险合一”政策实施,构建“智慧医保”服务体系;健全人才公共服务平台管理运行机制,深化人才服务体制机制改革。力争通过我们的努力让广大市民享受到更多改革成果,让岛城更加宜居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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