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在我市购买小型乘用车最高可获国家及市级财政补贴达11.7万元。今年底纯电动公交车将达1000辆,明年将陆续投运纯电动出租车;已建成换电站4座,交直流充电桩246个。到2015年底,我市将累计推广包括公交车、出租车、公务车、物流车等新能源汽车5200辆。
自2013年11月份,我市获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以来,根据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总体部署和《青岛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要求,我市建立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在政策制定、车辆推广、充电设施建设等方面全面推进相关工作。目前,我市地方补贴政策已出台并实施;公共交通领域推广工作全面展开,年底纯电动公交车将达1000辆,明年将陆续投运纯电动出租车;充电设施建设稳步推进,目前已建成换电站4座,交直流充电桩246个,全市充换电服务网络初步形成。到2015年底,我市将累计推广包括公交车、出租车、公务车、物流车等新能源汽车5200辆。
落实国家政策出台地方补贴
制定并出台了 《青岛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财政扶持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办法规定2014年和2015年,对在本市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给予补助,乘用车按照2013年中央财政补助标准1:1补助,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其他车辆按照中央财政补助标准的20%进行补贴。补贴政策不实行退坡机制,相关标准按国家2013年度补贴额度计。充电设施建设企业建设公共充电桩将获得设备投资额 (不含土建工程及其他支出)30%的财政补助。
目前,我市对新能源乘用车车辆购置补贴居全国最高水平。按照国家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委《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在2013年度,纯电动乘用车续驶里程80公里≤续驶里程<150公里,给予3.5万车辆购置补贴;150公里≤续驶里程<250公里给予5万元车辆购置补贴;续驶里程≥250公里给予6万元车辆购置补贴;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纯电续驶里程≥50公里,给予3.5万元车辆购置补贴。2014年和2015年补贴标准分别在2013年标准基础上降低5%和10%。我市补贴政策参照国家2013年标准且不退坡,因此目前市民在我市购买小型乘用车最高可获国家及市级财政补贴达11.7万元。
推广示范带动采购千辆电动公交
我市积极响应国家倡导推广应用电动汽车的号召,在没有被纳入首批试点城市、没有中央财政补贴的情况下,“量力而行,积极推动”,于2010年底确定了在节能减排效果最优、示范引领作用最强、市民环保意识提升最给力的公共交通领域,开展纯电动公交车推广应用工作。2011年 4月 25日,首批9辆纯电动公交车上路运行。至2013年底,投入运行的纯电动公交车共450辆;2014年550辆纯电动公交车推广目标中492辆已完成采购,其余58辆已进入采购程序。到今年年底,我市纯电动公交车数量将达1000辆。目前,已投运的520辆公交车,开通公交线路30余条,累计安全运行里程5700多万公里。
新能源出租车推广方面,已完成车辆推广及充电设施建设方案编制工作,目前正在加快推进相关工作。明年上半年将陆续投运纯电动出租车。
公务车推广方面,制定并实施《青岛市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公务用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明确市直及市内三区政府机关、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总量的比例不低于60%,其他各区(市)考虑到地理、工作配套等因素,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以后逐年提高。此外,在社会车辆推广方面,部分企业对通勤班车、集团化购置私人用车、物流和乘用租赁用车等提出了购买计划,将陆续订购。
基础设施先行加快建设充换电网络
今年以来我市的电动汽车充换电网络建设全面提速,目前已由青岛供电公司建成薛家岛、延安一路、深圳路、莱西4座充换电站,流清河、珠江路、城阳汽车站等地的充换电站在建。截至目前,实现安全运行1200余天,完成充换电服务48万余次,服务车辆累计行驶里程5700余万公里,充换电电量5900万余电池度。
充电桩建设方面,由青岛供电公司和青岛特锐德汽车充电有限公司等充电设施建设企业建成交、直流充电桩共246个。主要分布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高新区等。包括青岛大学、株洲路、薛家岛、城阳区政府、海慈医院、松岭路、青岛农业银行(崂山区支行)、高新区管委、李沧首佳交易市场等20余个站点,全市充换电服务网络初步形成。
此外,市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青岛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服务网络发展规划》,将明确构建全市公共快充网络,到2015年将建成与车辆推广数量相匹配的充电服务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