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纪律
严厉打击影响、干扰和破坏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的行为。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冲击会场、伪造选票、毁坏选票和票箱等不正当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碍党员和选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破坏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的,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对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区纪委将严肃查处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中的党员违纪行为,对故意不参加会议或其他方式阻挠、干扰、破坏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的党员,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票数或者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当选的,当选无效。
八大湖街道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巢湖路2号
党群工作科联系电话:85779807
民政事务科联系电话:85736069
八大湖街道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1月14日
©青岛市市南区八大湖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