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亚非 国家信息中心信息与网络安全部主任
简介:如何更好地对买卖双方进行约束,如何对交易合同有效性进行确认,都是智慧商务环境下需要解决的交易安全问题。
一、 什么是智慧商务
1995年,IBM提出“电子商务”(E-Commerce)的口号。历经十余载,电子商务终于成为不可逆转的潮流——除了大批直接起步于互联网的电子商务企业,传统企业也大举向电子商务转型。而在“电子商务”这一概念诞生16年后,2011年3月,IBM又提出了“智慧商务”(Smarter Commerce)的理念,同时推出智慧商务解决方案。IBM将智慧商务定义为一种方法,它帮助企业在数字技术快速变化的环境中,通过社区、协作、流程优化和分析,帮助企业在购买、销售、市场活动和服务客户等各环节寻求更智慧的途径整合运作流程,加强互动,增加为客户、合作伙伴和利益相关方所提供的价值。
社交网络、移动计算、云计算等技术推动了智慧商务的产生,社交网络和移动通信将越来越多的权力赋予客户,电子商务市场已经转向以客户为中心,企业需要联系更为紧密、反应更加迅速的供应商及合作伙伴关系网络,保证企业能够适时、适地提供价格合理、符合客户需求的产品或服务。
虽然现在并不能判断智慧商务是否能产生像当初电子商务口号提出时石破惊天的效果,但无疑,智慧商务代表了电子商务的未来。Gartner也在2011年底提出了智慧商务这一新的趋势,并在其发布的“2011年电子商务魔力象限”中,将电子商务的定义进行了扩展——电子商务不只是原来的在线B2B和B2C交易,还应该包括整个交易过程的整体客户体验,这也可以称之为智慧商务。智慧商务包括对采购、市场营销、销售和服务过程的整合和优化,并将客户置于决策和行动的中心。从另外一个角度说,面对社交网络、移动计算、云计算等趋势,企业把电子商务升级到智慧商务是顺理成章的事。
二、 智慧商务环境下的交易安全及法律风险
智慧商务伴随着的是以客户及客户需求为中心的,更趋于定制化的电子商务,智慧商务下产出的商品、服务与传统批量产出的商品、服务有一定区别,从商家到具体的交易合同都有可能是为客户量身定制的。而电子订单或电子合同是电子商务环境下买卖双方意愿的表现形式。通常,这些电子单据是存放在商家的服务器上,一旦发生争议,消费者往往很难获得原始单据,在纠纷处理的过程中处于被动。也就是说,智慧商务很大程度上帮助消费者享受到“私人定制化”的优越性,伴随而来的则是不容忽视的“交易风险”。如何更好地对买卖双方进行约束,如何对交易合同有效性进行确认,都是智慧商务环境下需要解决的交易安全问题。
交易安全、责任认定亟待解决,虽然2013年《刑诉法》和《民诉法》正式将电子数据作为独立证据形式,但由于电子证据的易失性、可篡改性、可复制性,造成事后取证困难,同时对在线业务、动态信息获取需要的人力、物力及时间成本较高,是普通消费者不愿意负担的。因此,如何在纠纷发生前让交易双方便捷地对电子订单或合同进行可信的保全,如何在纠纷发生后快速比对双方所持有的电子订单的真实性,为司法诉讼提供依据是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即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互为意思表示。我国200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确认了电子签名签署的电子文件具有与传统签字盖章的纸质文件相同的法律效力。在电子商务领域,双方的意思表示是通过电子订单或电子合同来表达的,合同一经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就发生了权利、义务关系。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未按合同履行义务,就要依照合同或法律承担违约责任。
尽管电子合同的有效性已经被法律认可,但由于电子数据具有非常高的不稳定性,即便引入相应的签名和认证技术,也只能完成对身份的识别和确认,缺少对于内容固化和防篡改的有效机制,其作为证据仍然具有局限性,很难作为认定全部借款事实的直接、充分依据。因此,就关联性、可靠性、完整性而言,目前单纯依靠电子合同证明是有瑕疵的。
三、 如何在智慧商务环境下提供安全有效的法律保障
为避免电子商务中的各类型电子证据难以取得或灭失,可以采用事前电子数据固化保全技术。该技术将用户电子数据Hash值和标准时间绑定,在此基础上通过时间戳服务中心的加密设备,产生不可伪造的“数据指纹”。依靠电子数据本身及其对应的“数据指纹”凭证能有效证明电子数据的完整性及产生时间,能更好地保证数据的抗抵赖性,使得电子商务中参与交易的各方无法否认其行为的发生。电子证据保全可以对针对任何类型的电子数据,包括电子合同、电子订单以及各种电子文档,保全后的电子数据可以确保真实有效。国家信息中心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已经为互联网公众用户提供了相应的电子证据保全服务。该技术服务是对智慧商务环境下交易信息系统的必要补充,它通过事前固化主体的行为记录,事后用司法鉴定技术手段对数据进行比对、关联、分析、重现,满足事后责任认定的证据需求。
无论是在智慧商务还是在电子商务环境下,电子证据保全都是一种可以主动采取的实时固化电子证据的技术措施及法律手段,可以为维护权利人的利益、规范网络环境秩序、镇慑违法分子起到积极的作用,更为智慧商务环境下的互联网用户提供了便捷通用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