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法治是大国崛起的必由之路
一位著名的学者曾经说过,“法律是人类最伟大的发明。别的发明让人类学会驾驭自然,而法律的发明,则令人类学会如何驾驭自己。”伟大的民族离不开伟大的法治。人类社会的进步,伴随着人类法治的进程。今时今日,人们越来越深刻地意识到,“法治”是国家走向繁荣富强、公平正义的“不二法门”,是大国软实力的重要见证,亦是不可阻挡的历史大势。
近代以来,泱泱中华饱受外敌入侵的屈辱和祸害,面临“三千年未有之变局”。在“不讲变法就坐以待毙”的深刻惊醒之下,国人深刻认识到“富强之本,不尽在船坚炮利,而在上下同心、教养得法”。梁启超先生痛悟,“我们中国人最大的缺点,在没有法治精神。法治主义是今日救时惟一之主义。”法治是中国的百年梦想。中国近代以来的现代法治之路与富国强兵、救亡图存紧紧地凝结在一起。自戊戌变法和清末修律起,近代中国走向法治的每一次尝试,都在一定程度上使中国的政治法律制度发生变化。1949年新中国成立,为中国真正实现民主、走向法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然而,历史的道路并不平坦,50年代中期之后,我们的法治建设出现了重大失误,新中国走向民主法治的进程一度中断。
我们经历的每一次挫折,都可被理解为我们为了进步所必需付出的代价。在总结历史教训后,我们党认识到,没有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就没有中国的现代化。作为改革开放新时代的重要内容,中国开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依法治国日益成为全党的普遍共识。1997年,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治国方略。2002年,十六大重申“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2007年,十七大强调“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012年,十八大继续强调“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今天,依法治国已成为中国历史发展的趋势,也是中国的前途所在。在经历了漫长而曲折的摸索之后,在实现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阶段性目标之后,我们又一次历史性地站在了一个良法善治、司法改革、建设法治社会的大门口。中国的法治进程要加速,这既是近代以来无数仁人志士为之执着追求、卓绝奋斗的强国梦想,也是建国以来我们党几经曲折、艰难探索得来的治国经验。
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何以会有盛衰兴亡的嬗变?对此,先秦法家韩非子曾有过总结:“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其本意就是,一个国家的强弱富贫不是一成不变的。如果奉行法治,国家就会富强;如果背弃法治,国家就会贫弱。这是国家强弱转变的历史辩证法。新中国成立以来,从工业强国到海洋强国,我们提出了一系列的“强国战略”,如今,“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强国之策正在新的历史时期熠熠生辉。坚持法治,是我们实现强国之梦、大国崛起之梦的重要保障。法治,将恒久地照亮中国这个伟大国家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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